林区两级院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基本完成

24.02.2017  20:02

      自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林区两级检察机关按照全省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入额检察官遴选,积极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已基本完成。
      林区两级院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工作中,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去年,按照省院总体部署,林区两级院29名检察官通过参加全省首批检察官遴选入额考试考核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等环节进入员额。目前,两级院入额检察官均配备到了核心业务部门,基本实现了“人岗相适”。二是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组搭建工作。紧密结合林区检察机关实际,在办案组搭建工作中,采取员额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双向选择的优化配置机制,在推行一名检察官配备一名检察辅助人员模式的同时,为有效克服业务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少等实际困难,采取相对固定、临机抽配的办案工作原则,为解决人员紧缺的问题开辟了新途径。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设定岗位,厘清了各岗位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正、副检察长办理案件的职责权限及各岗位员额检察官经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核、检察长授权行使职权权限,员额检察官权责得到进一步明晰。
      同时,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林区分院党组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改革意见已初步形成,下一步内设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