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21.04.2015  12:58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厅决定开展全省林业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4月17日,省厅研究成立了以石卫东厅长为组长,相关厅领导为副组长,计财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肃省林业厅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在计财处设立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林业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职责。

      这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范围是,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用于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保工程地方公益林补偿、造林补贴、科技推广示范、林业贷款贴息、林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示范等项目资金。2010年以来,财政、审计部门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对象是,省、市、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受益主体。

      整治内容是,清理、检查和纠正林业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4月中旬启动,8月底结束,主要分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部级重点抽查阶段、整改完善阶段和全面总结段。(厅计财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