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对酒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省级核查

01.06.2016  06:36
    近期,省林业厅第十二核查组对酒泉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省级核查。
  本次核查由省林业厅委托甘肃省小陇山林业调查规划院承担完成。采取随机抽样法,抽查酒泉市金塔县和敦煌市的3个公益林管护区,5个乡镇,15个行政村,28个小班,访问护林员24名,抽查面积13069.65亩。
  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检查组采用文案调查、访问检查、小班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法,对被抽查县市2015年度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益林管护、补植抚育、林区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