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2015〕32号
各有关市(州)林业局,省景电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管理,规范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确保森林抚育作业质量和成效,根据《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林造函〔2015〕31号)精神,现就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作业设计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基础,科学、规范编制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和《甘肃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等技术标准,委托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规范编制。要以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符合抚育条件的林分认真开展外业调查。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切实把抚育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确保作业设计科学有效、操作性强。
二、科学制定抚育措施
要按照提高生态功能、促进林木生长、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优先选择密度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的中幼龄林作为抚育对象。要根据林分特点和生长现状,提出既符合林分实际需求、又切实可行的抚育措施。设计抚育方式时,要综合采用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割灌除草、修枝、灌溉、培埂扩穴、施肥、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抚育措施,避免无效作业,从而实现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林地生产力的目的。灌溉、培埂扩穴、施肥暂不单独作为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方式,应当与其他抚育方式结合,作为综合抚育措施之一。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保工程区的森林抚育政策,对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一级公益林)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活动。不得以商品林抚育标准对公益林进行抚育作业设计,不得以森林抚育为名砍伐天然乔木幼树生产销售“山棍”,确保天然林资源自然恢复生长。
三、提高抚育经营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不同林种、不同树种在不同立地条件下抚育间伐、定向培育等可持续经营技术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森林抚育试验示范,研究适合我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模式,推广多种森林经营模式,办好一批森林经营示范林场(乡镇),发挥样板示范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抚育精细化管理、科技化支撑、专业化施工、机械化作业的有效形式,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逐步实现对森林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
四、强化抚育质量监管
开展森林抚育对提高森林质量、带动就业增收、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促进绿色增长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抚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要从技术指导、施工监管、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的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林业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使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和林农群众掌握森林抚育的政策、技术规程及操作方法。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与承担任务的国有林场职工、林农或专业队签订合同,要建立健全抚育施工责任制,制定奖惩措施,实行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年度森林抚育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实行分级审批、分级负责。2015年,省厅试行下放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审批权限,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分别负责审批辖区内各县(市、区)、局(场)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单位的作业设计,要在现地核实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确保抚育对象准确、调查因子准确、抚育方式科学、保障措施有力。其他承担森林抚育补贴任务的单位作业设计由省林业厅统一组织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实行作业设计备案制度。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要将审批的各县(市、区)、局(场)的作业设计(含电子版)、批复文件统一上报省林业厅备案。省厅将组织人员对报备的作业设计进行备案抽查和现地核查。
(三)涉及抚育间伐方式的作业设计,所需采伐限额严格执行《森林法》有关规定报批。
联 系 人:贾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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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