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自列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甘林科函〔2016〕250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全省林业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服务“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核心任务,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自列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各级单位针对林业建设各类重点工程技术难点,筹措资金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实施国家、省级部门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遇到新的科学问题,需自筹资金继续研究的科研项目;
(三)其他类型的自列科研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项目建议书格式请登录甘肃林业网
(http://www.gsly.gov.cn),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申报程序
市州林业单位申报自列科研项目,应先向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以正式文件将项目材料报送省林业厅。厅直单位自列科研项目,直接报送省林业厅。申报项目经省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的,列为省林业厅2016年科技项目计划,签订合同任务书。
四、项目验收
列入计划的自列科研项目,在项目执行期满前2-3个月内,项目执行单位向省林业厅提交验收申请,由省厅组织验收(鉴定、审定、结题),合格的核发相应证书并登记为省级林业科技成果。对取得发明专利或有重大技术创新的,提请省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林业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季元祖
联系电话:0931—887584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林业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