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合水林业总场采挖人工林树木的批复
31.03.2015 18:1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甘林资函〔2015〕201号
庆阳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合水总场平定川林场抚育采挖油松人工林的请示》(庆林资〔2015〕19号)收悉。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1〕96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水林业总场平定川林场2015年抚育采挖油松人工林树木3410株,消耗林木蓄积120.8立方米。
二、林木采伐(采挖)许可证由省林业厅核发。由合水林业总场和平定川林场负责公示,公示期7天。
三、要将人工林树木采挖纳入森林抚育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抚育采挖,改善林分卫生状况、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多目标经营。
四、要加强树木采挖作业监督管理,督促合水林业总场平定川林场严格按照省林业厅批准的作业设计采挖树木。采挖后林分郁闭度不得低于0.6。
五、要加强树木采挖作业环境管理,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生境,保护优良乡土珍贵树种母树和幼树幼苗,对采挖树穴及时填埋并进行杀菌灭虫处理,预防森林病虫害发生,预防控制水土流失,严防森林火灾。
六、各有关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队要依法检查监督,规范执法,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3月27日本文来源: 林业厅
31.03.2015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