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来甘肃调研污水处理收费工作

24.07.2014  17:09

7月15日,财政部综合司孙燕副司长、住建部计划财务外事司经济处李莉敏处长等一行6人来我省开展污水处理收费有关情况的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发改委、水利厅等10家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等部门针对地方出台的污水处理费相关法规制度、污水处理费管理方式、污水处理价格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并实地查看了兰州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

依据我厅工作职能,主要从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方面进行了汇报。

据统计,至2014年5月底,我省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59家。目前,已有6家污水处理厂进入调试阶段,有25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

与会代表认为污水处理厂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短缺。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主要依靠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和市县政府补贴,污水处理费未能全额征收,且征收标准偏低,造成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为环境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二是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率偏低和运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均属超前规划,加之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导致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进水要求,存在“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导致污水处理成本增高。“十二五”前三年,我省经国家核算确认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分别为4.03万吨和0.62万吨,距国家减排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污水收集等任务仍艰巨。

根据“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环保厅陆续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工作,并建立了“月监察、月审核”工作制度,制定了《污水处理厂现场监察模板》。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一是严把进出口水量关;二是严把出水水质关;三是推行第三方运维,对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通过验收的55家216台套自动监控设施实施在线监管,同时纳入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范围,确保达到国家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78%);四是加大污泥处置检查力度;五是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确保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六是推进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工作,要求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七是建立预警控制机制,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别实行黄色和蓝色预警等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

此次调研对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促进建立污水处理良性运行机制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