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43条路段禁停9条路段准许全天停车

16.10.2015  14:53

  10月16日起,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一月时间,全面规范全市车行道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坚决清理取缔乱停乱放行为,中心城区43条道路禁止车辆停放,9条路段准许全天停车,6条路段限时停放,上下学时段33所学校门前允许停车接送学生。

  根据市政府畅交通攻坚行动方案,本次整治范围包括萃英门(解放门立交桥)以东,北滨河路以南,五里铺十字(瑞德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其中南北滨河路东起雁滩黄河大桥、西至七里河黄河大桥)所有主次干道和支路。中心城区以外道路,今后逐步规范管理。

  58条道路分类管理

  在这次整治中,交警部门坚持“严格界定、分类管理、疏堵结合、保障畅通、兼顾便民”的原则,确定不同管理标准,对中心城区58条道路车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凡是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的,一律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标规范设置准许停车的标志、标线;凡是未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准许停车标志、标线的,一律禁止机动车占道停放;主干道一律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次干道原则上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已设置、对交通影响不大的通渭路、箭道巷等单行道除外);停车需求较大、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支路和小街巷,可视情况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以方便周边居民、缓解停车难。

  43条路段禁停

  据介绍,此次公安交警部门设置了禁停路段43条,每日7时至20时禁止机动车停放。其中主干道12条、次干道20条、支路11条。包括: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七里河黄河大桥);

  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七里河黄河大桥);

  庆阳路(胜利饭店三岔路口—广场东口十字);

  东岗西路(广场东口十字—五里铺十字);白银路(解放门立交桥—中山林十字);民主西路(中山林十字—皋兰路南口);民主东路(皋兰路南口—天水路十字);定西路(天水路十字—瑞德大道南口);南环路(民大隧道口—三角花园);天水路(雁滩黄河大桥—火车站十字);酒泉路(中央广场—中山林十字);中山路(中山桥十字—安定门);

  临夏路(解放门立交桥—西关十字);萃英门(西关十字—解放门立交桥);武都路(中山路—金昌北路);张掖路(通渭路—静宁路);秦安路(静宁路—金昌路);

  甘南路中段(酒泉路—金昌路);静宁路(南滨河路—民主西路);

  金昌路(南滨河路—火车站西路);读者大道(天水路—平沙落雁);

  火车站西路(中山林—火车站十字);火车站东路(红星巷南口—火车站十字);平凉路(平凉路北口—火车站十字);皋兰路(广场南口—铁路局);南昌路(金昌路—东湖宾馆);

  瑞德大道(嘉峪关西路—五里铺十字);广场南路(畅家巷东口—平凉路);会宁路南段(麦积山路—定西路);麦积山路东段(天水南路—瑞德大道);和政路北段东街(纵横羊肉—良友饭店);

  和政路南段(铁路设计院—绿色市场);永昌路中段(庆阳路—张掖路);正宁路南段(甘南路—白银路);

  一只船北街(农民巷—东岗西路);渭源路(东岗西路—读者大道);红星巷(定西路—火车站东路);

  排洪路(嘉峪关西路—火车站东路);定西南路(和平饭店—红星巷);

  团结路(天水北路—南滨河东路);东郊巷北段(南昌路—农民巷);

  和政路东街(金轮大厦—平凉路);雁宁路(花鱼市场十字—南滨河东路)。

  6条路段限时停放

  交警部门设置了6条限时停放路段,每日11时30分至14时30分以及17时30分至次日7时准许机动车停放。其中次干道4条、支路2条。包括:

  甘南路东段(皋兰路—金昌路,道路南侧停放);

  甘南路西段(永昌路—酒泉路,道路南侧停放);

  麦积山路西段(金昌南路—皋兰路,道路南侧停放);

  麦积山路中段(皋兰路—天水南路,道路南侧停放);

  农民巷(平凉路—天水路,道路两侧停放);永昌路南段(庆阳路—白银路,道路东侧停放)。

  9条路段准许全天停车

  设置准许全天停车路段9条,其中次干道3条、支路6条。包括:正宁路北段(庆阳路—甘南路,道路东侧停放);

  永昌路北段(南滨河路—张掖路,道路东侧停放);

  通渭路(南滨河路—张掖路,道路东侧停放);

  箭道巷(南滨河路—张掖路,道路西侧停放);

  和政路(民主西路—省第二人民医院,道路东侧停放);

  东郊巷南段(农民巷—东岗西路,道路西侧停放);

  会宁路北段(东岗西路—麦积山路,道路西侧停放);

  广场北路东段(主席台东侧小巷北口—平凉路,道路南侧停放);

  南河北路(天水北路—雁滩二号桥,道路南侧停放)。

  学校门前上下学允许停车接送

  对于临街的33所中小学校,工作日内每日7时20分至8时、11时20分至12时、14时至14时30分、16时至16时40分,准许接送中小学生的机动车在校门口附近道路临时停靠、即停即走,但是必须无条件服从执勤交警的指挥管理,不得并排停放,不得影响交通安全,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驾驶人不得离开机动车。

  全面开展乱停乱放整治

  从现在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月的突击整治,全面规范全市车行道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坚决清理取缔乱停乱放行为。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法采取拍照取证、贴单告知、锁定车轮、拖移车辆、非现场执法高清监控抓拍、媒体曝光等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运用人管、物管、技管等各种手段,严管重罚。全面设置禁停或准停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行为。对准许停车的车行道,一律交由市城管委负责,规范设置准许停车标志和配套停车服务设施,施划停车泊位,进行管理,并严格监督按泊位顺向有序停放,不违反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组织,不阻塞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