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回复15条网友留言

05.08.2015  12:25
原标题: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回复15条网友留言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8月5日电 (记者 王甲)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的15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米堡村流转的近百亩良田荒废长草。农民要不回土地,还拿不到流转款。镇、村相互扯皮,苦了农民。我们上访没做用,你们派人看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西峰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3年10月,西峰区温泉镇米堡村委会与米堡村北坳组的16户群众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共流转土地112.09亩,协议流转期限15年。之后,米堡村委会又与“百康园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齐鹏签订协议,将该112.09亩土地流转给了“百康园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协议流转期限15年,同时约定分年度兑现土地流转费,即:在每年9月初,由“百康园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给该16户群众兑现下一年度的土地流转费用。但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该专业合作社资金链开始断裂,2014年9月份以来,该专业合作社未能向北坳组的16户群众兑现2015年的土地流转费59928.6元。

目前,经镇、村、组干部与“百康园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齐鹏反复协商,已同意米堡村委会与北坳组的15户群众终止合同,下剩1户群众的15亩土地仍由“百康园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流转使用。在合同终止前,该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齐鹏也将其拖欠的16户群众2015年度土地流转费全部兑现。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打扰了。我是陇南市西和县的一名职工干部。我想咨询一下从2013年补起的津贴补贴我们西和县至今还没有补。我们西和县有吗?烦你在百忙中予以解答。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西和县自2012年11月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后,除了接到陇政办函〔2015〕8号关于提高津贴补贴的批复外,再未接到过国家、省市关于增加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有任何津补贴发放和补发情况。按照陇政办函〔2015〕8号要求,西和县应于2015年1月起提高机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事业人员中教育和卫生系统按同等级别对应执行。但由于提高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而西和县财政困难,财力不足,致使提高津贴补贴的政策暂未落实。对此,西和县政府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按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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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我们是西和县汉源镇上城村的居民,我们几十户居民常年饱受用水之苦。平时白天就没来过水,晚上也只有两三点以后来。但这样也不正常,现在近一个月没有来水。但现实情况是,今年我县不缺水,而且城区自来水水压很大。我们距县城垂直距离也就不到12层楼高的高度,前几年的时候,白天也有时来水。相反,随着今年雨水量的增加,供水源的加大,倒出现没水吃的情况。多次反映无果,态度一直冷漠。水这民生之本,很想知道,现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活动到底对西和自来水公司有用没用。我们也不要求多高的,哪怕每天晚上来点,最起码隔两天点来点,这点要求不过分吧。恳请有关领导能督促西和县自来水公司能够解决我们几十户居民最普通但又关系民生最基本的要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西和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西和县城区供水管网设计正常供水压力为0.4MPa,要供给上城村高位用户生产生活用水,城区水压需达到0.48MPa。自2014年4月以来,由于水厂水量小,城区实际供水压力仅为0.25Mpa左右。在现有水源条件下,暂时无法保证向该区域正常供水。对此,西和县自来水公司将根据城区现有管网布局,通过按片区、按时段供水控制调节水压,尽量提高该区域供水压力。同时,建议该区域内的用水户在有水时多蓄水,以备日常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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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从2015年4月1日起,甘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5.5元。该政策都落实了两个月了,看了下其他省、市都已经给我们这些所谓的零时工(合同工)购买五险一金了。但是,陇南市至今除了1170的工资之外,再无任何补贴。我们连最低工资都拿不到手,求王书记关心关心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5]34号)规定,陇南市武都区属三类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4.4元);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属四类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3.9元)。对于您反映的“除了1170元的工资之外,再无任何补贴”的问题,请您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以便劳动监察机构对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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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成县鸡峰镇中中西村、凡湾村民。其它村公路已经都修通,可是我们村的公路迟迟都没人过问。这是什么原因??领导能帮我们把路修通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目前,成县实施的农村公路硬化工程是以村委会所在地为终点的通村公路,而您反映的成县鸡峰镇中西村凡湾社道路为村内通社道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成县将在“十三五”期间整合项目、资金对此条道路实施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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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甘肃省委书记您好!我举报甘肃者成县抛沙赵山村支书,利用支书职务私自卖买集体财产,强抢水源做生意。白天停水晚上放水,引起群众不满,敢怒不敢言。一个大队自己说了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成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村支书私自买卖集体财产问题。经查,成县赵山村村委会旁原有废旧仓库4间,2006年被时任村委会主任的赵某某以2000元的价格私自卖与赵山村赵山社村民陈某某,双方签订了协议并加盖村委会印章,并无第三方签字,系赵某某与陈某某个人行为,赵某某本人因违纪违法已于2011年被县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出售集体仓库所得资金依法被法院查缴,现赵某某未担任任何集体职务。

二、关于强占水源做生意问题。经查,赵山村现任党支部书记郭某某于2011年4月担任村委会副主任,2013年3月至今任村支书。郭某某于2007年在本村白崖社境内兴建一处纯净水生产厂,2013年赵山村实施人畜饮水项目时,与纯净水厂共用同一水源,水厂兴建在前,自来水项目实施在后,不存在村支书强占水源做生意问题。

三、关于白天停水夜晚放水问题。赵山村自来水项目完成后,解决了全村180多户群众用水困难问题。自来水出水点与纯净水厂出水点两条管道并流,水源位于高处,自来水蓄水池建在低洼处的纸厂社,由各社社长负责维护管理,之前该村堡湾社一处自来水管道破裂,抢修时曾关闭水源,目前群众用水基本正常,不存在白天停水夜晚放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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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陇南市一名普通市民,我住在钟楼滩,上班经常徒步路过白峪河大桥,白峪河大桥是连接城西和城东的主要交通要道,近期我发现桥面出现多处裂痕,大型重载卡车经过时,桥面出现上下抖动的情况,而且裂痕不断加大。白峪河大桥始建于70年代,期间桥面修补过几次,但这次桥面裂痕不断加大,而且也进入汛期,直接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希望有相关管理部门来管理这个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及时排除白峪河大桥存在的安全隐患,经相关部门积极汇报争取,该桥已列入2015年桥梁维修工程。目前维修加固工程正在实施,预计10月份全面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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