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回复2条网友留言

04.08.2014  11:25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8月4日电 (杨高宇)1日,甘肃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2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市农村小学缺少教师,许多高中毕业生回乡当了民办教师(后来被称为代课教师),领着少的可怜的报酬,在我市农村小学工作辛勤奉献20多年,启蒙培养了许多农村孩子,帮助走出了贫困的乡村。可是至今发给代课教师的报酬泾川县只有1000元,不如外出打工者一周的收入,不到公办教师的四分之一。代课教师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困难,疾病缠身,孩子上学缺少学费和生活费,房子破旧不堪,除了教书没有技术特长,成为农村里最困难的群体。可是市县上财政收入每年增加,花费巨资建设的平凉新城广场宽阔气派,周边新修的机关大楼豪华阔气,陈书记在甘肃电视台采访中大谈民生问题。泾川县连续两届县委县政府花费上亿元修建王母宫山顶上庙宇大殿和大云寺,可是用于代课教师的却很少。现在平凉市早已提出建设养生平凉了,可是为我市农村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代课教师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拖累了建设养生平凉的步伐。强烈希望 1.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委县政府减少基建项目和开会、检查吃喝,拿出一部分钱,按照每工作1年每月给全市代课教师补贴50~100元标准,提高代课教师收入。并且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2.建议将工作20多年,45岁以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课教师直接转正为小学或幼儿园公办教师。 3.直接将全市农村代课教师家庭纳入当地农村低保覆盖对象和双联活动帮扶对象。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泾川教育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会同县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进行了会议讨论,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 关于您反映工资待遇的有关问题 您在留言中反映“许多代课教师在我县农村小学工作奉献20多年了,发放的报酬低的可怜,不如外出打工者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困难,疾病缠身,孩子上学缺少学费和生活费,房子破旧不堪,除了教书没有技术特长,成为农村里最困难的群体。”对于农村民办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关注,从2005年开始,我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逐年提高农村民办教师报酬标准,其中2012年1月和12月,先后两次提高了县管民办教师劳动报酬标准;2013年12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在岗的198名县管民办教师每人每月增加劳动报酬150元,人均报酬达到1160元/月,已高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1080元/月)。这与2005年的人均260元相比,增长了4倍多,为全市较高水平。今后,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县上将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民办教师报酬标准。 2.关于您建议民办教师直接转正的有关问题 您在留言中建议“将工作20多年,45岁以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课教师转正为小学或幼儿园公办教师。”我县从2010年开始,严格按照省上规定的“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级聘用的代课人员,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的条件,动员农村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转正农村民办教师3名。同时,县上统筹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健全民办教师管理机制。今后,我们将继续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此类考试,并随着省市政策动态及时跟进,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通过统一考试予以转正。 3.关于您反映纳入农村低保和双联帮扶对象的有关问题 您希望“直接将代课教师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覆盖对象和双联活动帮扶对象。”经咨询县民政局,按照农村低保管理有关规定,凡具有我县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93元的贫困农户,可以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享受低保申请,由乡(镇)政府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组织开展小组评选和综合测评,并在村委会公示一周,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由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所以,符合条件的农村代课教师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对于农村代课教师是否能够直接纳入双联帮扶对象,我们查阅了平凉市委双联办公室〔2012〕1号督办件,第三条明确指出“对所有贫困村、非贫困村、街道社区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贫困家庭都应纳入联系范围:年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因病、因灾、因学、因婚等造成暂时生活困难、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对农村‘五保户’及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智障傻呆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家庭,经济基础较好、不需要帮扶的家庭不得纳入联系对象。”所以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代课教师可以依据当地党委、政府双联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安排,按程序进行申请。另外,双联行动作为省委省政府推进扶贫攻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任务是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农村代课教师若有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也可以向双联单位合理表达诉求,寻求帮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本人于2011年在秦安县北坛明珠苑购住房一套,位于现已封顶完工的五号楼,已交四十五万元到今甘肃广儒置业房价没有出台。我已多次向天水市市长留方板留言,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这种违法坑害秦安县人民的事情,请天水市政府及秦安县房管局、物价局调查给秦安人一个合理的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秦安县北坛明珠苑房价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加大旧城改造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商贸流通,提高城市品位,2004年秦安县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对北坛区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项目北坛商贸城、明珠苑B区等工程已于2007年建成并交付使用。目前,甘肃广儒置业公司第一分公司开发的北坛明珠苑A区5号、8号楼即将完成内部安装并交付使用,7号楼已封顶,6号楼正在建设,同时物价部门已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甘肃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和天水市发改委《关于对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和明码实价制的通知》精神,对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发新建的北坛明珠苑A区5号、8号楼174套房进行了明码标价备案登记,实行一房一价,正在面向社会公开预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