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回复12条网友留言

14.07.2014  10:22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杨高宇)11日,甘肃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12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住进不到十年住宅楼房楼梯成跨梯,不断下沉和开裂,让住户提心吊胆,求助无门! 陇西文峰镇药都东段富绅商住楼由陇西富绅综合开发中心建设,承建(施工单位)为陇西建安一公司第三项目部。2003年9份交工,2004年住户陆续入住,共33户住户,住进几年,烦心事接连而来,住户家暖气达不到供热标准,主要是供热循环不好,日常污水排泄不良,管道经常堵塞,让住户苦不堪言。特别,近两年,楼梯与主楼逐渐分离和下沉,开裂口较大,裂缝100公分以上,墙体多处开裂。穿过裂口非常清楚能看到对面人和车,楼梯成了跨梯、天梯,随时被掉进裂缝,极易造成人员伤害,特别是2013年7月22日漳县、岷县、陇西发生地震后,楼梯整体下沉和开裂进一步加大,更加厉害和危险,有的住户上楼后就不敢下楼、下楼后又不敢上楼,生怕楼梯倒塌伤及生命,住户一天忐忑不安,在恐慌中生活!试问陇西富绅综合开发中心建设如何取得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在设计和施工是否存在缺陷和偷工减料?房屋建成后陇西县政府相关部门怎么验收并通过的,相关部门怎么办理施工验收备案手续和管理维修保证金的?此楼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内容与保修期”,第一条就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修期年限为50年”,现在入住不到10年,就下沉和开裂,住户多次找陇西富绅综合开发中心和承建单位、县地震局及政府部门均无果,求助无门!!!!,如政府部门不出面协调、督促解决维修,楼梯将坍塌发生人员伤亡!特此求助!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陇西县文峰镇富绅商住楼质量问题,定西市委已责成陇西县委安排县住建等相关单位第一时间与富绅商住楼住户进行了对接,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并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陇西县文峰镇富绅商住楼由陇西富绅公司开发建设,该楼共33户居民,为6层框架结构,于2004年交付使用。目前该楼外接楼梯由于条形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裂缝,已无法正常使用,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层商铺使用不当,在疏通下水过程中将地沟内的污水管道破坏,使地沟长期浸泡在污水中,直接导致该楼外接楼梯裂缝与供热质量差。经检查,该楼主体结构不存在隐患,只有楼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享受终身保修,而其他部分的保修期最长为5年。由于该楼外接楼梯不属于主体结构,不能享受终身保修。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因此,针对群众反映的暖气不达标、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及楼梯和主楼逐渐分离和下沉、裂缝较大等问题,县上明确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该楼住户代表,由住户代表按照建筑面积向住户收取维修费用并解决;针对该楼建成后一直无物业管理,各类地下公用设施长期无人管护的问题,由县住建局物业办负责,在本次维修工程完工后积极协调住户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委会意见帮助其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你好,我们是平凉静宁县村民,八里郭罗村自来水存去年收钱到现在有一年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通啊!希望您在百忙只中来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八里镇郭罗村属我县原安苏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范围,工程利用现有的原安苏赵塘坝水,提水至高位水池,从灵芝杨岔通过管网延伸供水至各用户,解决八里镇闫庙村、郭罗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高位水池和进户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铺设供水管道,计划9月底完成通水。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静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网民留言】

  礼县县城学校只收城市户口和干部的孩子,不收农民工的孩子,真正成了贵族学校。 为什么礼县教育局今年不让乡下的孩子升初中呢?孩子不管在哪念书,都是跟随父母,父母在县城打工,理所当然,就在县城读书,父母在北京打工,没有当地所在户籍,在北京念书也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可 礼县为啥这样搞呢?真是荒唐之举!难道,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孩子就不能在北京上学念书吗?非要在当地户口所在地念书吗?是谁给你的政策呀?专门针对乡下孩子吗?不公平呀!局长,你去看看现在有几个村还有健全的小学,隔山架领的,白雨白河的,绕几个村子,过几道山沟,才能找到个小学,而且教师素质良莠不齐,有些昨天还按着杠头把,今天就站讲台上是光荣的人民教师,这样念书和在县城租个房子念书,让你选择你选那个,现在生活富裕了,农民也希望能受到更好的教育,难道这是农民错了,扰乱了你大县城的教学秩序,有资源就应该大家共享,再共建,才和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礼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教育部《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省教育厅《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妥善解决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4年,礼县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和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认真调研,现初步拟定《礼县2014年中小学招生办法》和《2014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条件:一是满足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入学;二是依据条件保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三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四是依据居住时间和同监护人关系,统筹解决“人户分离”(户籍和居住地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14年小学升入初中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您反映“礼县县城学校只收城市户口和干部的孩子”是对相关教育政策不了解造成的,与事实不符。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中共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礼县四中西邻数户农民,政府解决了宅基地,但未解决出行道路,村民墙外就是闲置地,完全可以修路,可是被学校和村民用来堆放大量垃圾,一到夏天,臭不可闻,天一下雨,污水四溢,村民无路可走,只能被迫从四中校园内行走多年,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和村民的矛盾日益严重,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无任何效果,问题愈演愈烈,,目前,县政府已无力解决,此问题只能越级上访或任其恶性发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礼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目前,礼县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实施该段小巷道治理,其中一段存在礼县四中和一村民的土地纠纷问题。工作组正多方协调协商,积极化解纠纷,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尽快解决村民行路难的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中共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7月5日

   【网民留言】

  甘肃省平凉地区静宁县城市公交违规行驶十三小时,我县公交司机从2014年初至今每人每天超时开车十三个小时,是为人名服务,还是为人民生命安全埋下祸根,2012年由县政府委托县客运公司成立公交公司,而公交又是私人购买挂靠客运公司运营,客运公司收取了每辆车购车款238000元,(不包括接车的费用)购车22辆,其中车款也就十万元,其于钱款不知去向,公交也向社会办理了优惠卡老年卡学生卡等惠民卡,由于城市公交亏损严重,从2013年至2014年中旬38坐的公交车省里每车只补贴了23000元,县里又不给相应的补贴,车主无力承担亏损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县里给公司的答复是无财政补助,车主求助无门,而公司怕事情闹大一再压制车主,不让上访,如被知晓谁上访就停运谁并低价收回车辆;车主们也求助无门,为节省雇佣司机的费用只好一人坚持开车十三小时,中午饭也是各自家里人送到车上吃,监管部门也是心知肚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么高强度的工作会给人民带来安全吗,是服务于人民还是迫害人民,难道正真等出了事才会有人关注此事吗,才会有人被问责吗,官官相护,山高皇帝远一切都乱了套,希望得到领导关注,生命无小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召开管理人员及车队负责人会议,现场对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双班驾驶员聘用制度,通过采取上下午换班轮休措施,杜绝疲劳驾驶。同时,我们召开驾驶员座谈会,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交车安全运行,努力为广大乘客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静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