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的7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
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 (刘子溪)近日,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的7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王书记:我叫程某某,男,现年48岁,系甘肃省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程南组村民。2012年10月份,我将位于下坳村程南组宅基地进行维修重建,国家给我们修建宅基的村民每户补贴10500.00元。补贴款统一汇到“惠农资金一折统”信用社存折后,村支书赵义平上门要收我的“一折统”存折,说是村上要取5000.00元,我没有给存折,2013年1月我到信用社取款时,发现“一折统”存折被冻结,询问信用社工作人员冻结原因,工作人员说是村上让冻结的。后经一番周折,才“解冻”取出了补贴款,从此,村支书书记赵义平便怀恨在心,大小事刁难我。 2014年5月8日早8点多,村上组织人员要给苹果树覆膜,说是村民们预留的覆膜宽度不够,要将种的黄豆铲除,村民们都不同意,就和村支书等村上领导理论,为啥种植的时候不说,现在要搞破坏,我也跟村上领导理论时,遭人大代表村支书赵义平破口大骂“就你事多,我把你还收拾不了。”边说边就挥拳向我打来,打掉我两颗牙,继续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摔倒在地,朝我肚子上猛踢,随后被其他村民拉开。当时村上其他干部及近90多名村民都在现场,我满嘴是血,肚子疼痛难忍,拨打了110报警,报警后民警迟迟未到,连打三次电话,村支书赵义平开车让现场村民全部散去,不到2公里的路途30分钟后派出所的民警才到现场,并对我的伤情拍照且做了笔录后,才被家属送往县医院进行救治。经过十几天的治疗,所伤的牙未修补就出院了,伤情经平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经甘肃省明证司法物证鉴定所鉴定为10级伤残。我拿着鉴定结果找镇政府赵副书记,问政府管此事吗?他说叫司法所给调解,几个月过去也无结果,后到县信访局,说把我反应的问题反馈到镇政府了,让我找镇政府党委李书记,出一份处理意见告知书,他不见我。最后赵副书记说“政府不出这个告知书,处理不处理赵义平是组织上的事”,我万般无奈之下,恳求各位领导和网友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评论。先非法冻结“一折统”帐户,接着不顾党纪国法,挥拳相向,肆意殴打村民(并且多次打伤村民),村民敢怒不敢言,身为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的赵义平打掉我的两颗牙算不算违法?是不是进行问责处理?为什么镇党委坐视不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像这样践踏法律,肆意殴打村民的人能为村民谋福祉吗?作为县人大代表、党支部书记的权利到底有多大?试问各位领导还值的参观和学习吗?
答复意见:
这位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人大代表村支书殴打村民无人管”问题的留言收悉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是: 1、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以来,资金全部由财政直接拨入农户一折统账号,资金支取时必须农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银行进行办理,村委会或村干部无权冻结您“一折统”账户。 2、2014年4月20日,下坳村委会组织开展清园整带时,因工作不到位,致使您和村支书赵义平发生争执,撕扯扭打过程中造成您一颗门牙脱落,赵义平胳膊软组织瘀伤。事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经司法所多次协调,赵义平个人已承担您住院费用共3600元。同时,按照民事纠纷赔偿标准,补植1颗烤瓷牙应赔偿800元;务工费用按60元/天的标准,住院10天,应补偿600元;交通费500元,三项合计应赔付1900元。若仍不同意玉都镇司法所调解意见,您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玉都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
【网民留言】
在武威这里在基本农田中强制农民栽树,请问问有几个农民是真心实意愿意栽的?
答复意见:
您好!12月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在基本农田强制栽树的有关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市林业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武威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突出“节水、治沙、造林、防污”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以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重点,大力开展治沙造林、通道绿化、工业园区绿化、“下山入川”移民区及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等造林绿化活动。2010—2014年五年完成人工造林213.44万亩,是2009年前完成总量的66%。通过持续治理,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农业结构调整上,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10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2年)》(甘政办发〔2010〕218号)的有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扶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强力推进“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发展以酿造葡萄、皇冠梨、红枣、枸杞为重点的特色林果业,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项目带动、政策扶持,广大农民群众对发展特色林果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由此得到更多实惠和效益,去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有50%以上来自主体生产模式。 我们将进一步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坚决防止强迫农民在农田里栽树的行为发生,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和特色林果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4日
【网民留言】
白银市靖远县万家兴供热公司和县政府在2013年联合发文:居民取暖费2013年19.5元/pm,2014年21.5元/pm,而2012年为16.5元/pm,但是今年煤价下跌,为何企业可以和政府提前定价???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靖远县目前集中供热价格是2013年制定的,在此之前,供热企业多次申请调整供热价格,靖远县发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汇报县政府同意后,启动调价程序,依照成本监审法定程序,申请白银市成本调查监审局于2013年5月22日对靖远县万家兴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的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成本监审结论为单位面积供热成本三年平均22.62元/㎡ 。 为使靖远县供暖企业长期发展,市民取暖安全有保障,靖远县发改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参照周边地区热价,拟定了《靖远县城区供热价格调整方案(草案)》,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和要求,于2013年8月28日在政府网站发布听证会公告,委托靖远县房地产管理局推荐产生听证会参加人,于2013年9月16日将靖远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及旁听人员报名办法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听证会人员构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5人;消费者20人;经营者3人。代表构成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比例和条件。 在对公告内容无人提出异议后,2013年9月29日下午,靖远县发改局组织召开了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县发改局提出的两套方案(一次听证,一步到位方案和一次听证,分步到位方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从调价力度、节奏、居民承受能力综合考虑,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到位的方案调整价格更符合靖远实际。 综上依据,靖远县发改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定,报请靖远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居民供热价格一次听证,分步到位的方案,以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文(靖发改发〔2013〕404号文),将2013年-2014供热年度供热价格由3.30元/月.平方米调整到3.90元/月.平方米,2014年-2015供热年度供热价格由3.90元/月.平方米调整到4.30元/月.平方米。 网友反映的煤价下滑,是今年4月以来受国内经济下滑的影响,工业企业用电量下降,影响煤价下滑。随着我国经济的复苏,供暖期用煤高峰期的到来,煤价供求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供热价格属政府定价,供热价格的调整涉及到成本监审程序,成本监审在供热期结束后进行。每年的供热前期,煤价都有波动,煤价的波动是否影响热价的调整,要根据煤价的波动幅度和供热结束后成本监审情况,热价的调整是以2013年前三年的成本为依据调整的,有其滞后性和稳定性。靖远县自2006年实施集中供热以来,居民供热价格只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8年由每平米12.5元调整到16.5元,2008年以来,供热生产的各种成本要素不断上涨,致使供热价格远低于供热成本,供热公司多次提出上调供热价格,为减轻广大群众负担,经靖远县政府研究决定,供热价格暂不上调,通过政府补贴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的方式保持供热价格相对稳定。另一次就是2013年,为疏导长期积累的价格矛盾,靖远县发改局严格按照定调价程序,制定了一次听证,分步到位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靖远县发改局与平川区发改局2014年10月21日联合对靖远煤电煤炭运销公司10月份煤价调查,累计发运量在3000吨以上的混煤报价为:红会一矿380元/吨、红会四矿390元/吨、魏家地矿380元/吨、宝积山矿420元/吨、大水头矿430元/吨、王家山矿320元/吨。30日内累计发运量大于5000吨大客户执行合同价,今年靖煤公司宝积山矿混煤合同价400元/吨,去年同期合同价为440元/吨,同比下跌9.1%。根据测算燃煤成本一般占供热总成本50%左右,今年煤价下跌后供热成本与现行供热价格对比仍符合“保本微利”原则。 另外将周边县区今年居民供热价格提供如下,供广大居民做测算对比:兰州市25元/平方米(2012年执行),白银市22元/平方米(2014年执行),会宁县23元/平方米(2013年执行),景泰县23元/平方米(天然气供暖28-29元/平方米),平川区20.6元/平方米(2014年执行)。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网民留言】
领导每年我们白银市景泰县荣辉小区供暖时间最迟收费最高,请领导今年过问能不能让开发商提前公布供暖时间及收费?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景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采用的是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共有住户98户,2014年实际供暖用户50户,由于集中供暖天然气价格每方上涨0.2元,运行成本增加,暖气费按30元/平方米收取。正常供暖时间为11月1日,但由于启动锅炉时燃烧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经联系厂家派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后已于11月8日正式供暖。今后,景泰县发改局将积极督促供热单位对供暖时间及收费情况提前予以公示。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景泰县督查考核局 2014年12月4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景泰县寺滩乡十支新农村的村民,2011年每户投资1000多元压自来水,压上以后,没用几天,水就不正常,到现在刚刚两年,有三分之一的农户水表都坏了,上段的相当一部分农户更本吃不上水,换一个水表要收400多元,我们农民的钱是大风吹来的嘛?到底是哪里的人在害人,会农工程形同虚设,自来水龙头像聋子的耳朵,这是哪家的责任?请王书记为民做主,查查钱都到哪去了,让我们吃上真正的自来水。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景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费用由国家投资和地方群众自筹两部分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主管道和供水分支管道由国家投资,入户部分由农户自筹。在该项目建设中,经施工方与乡政府及当地村民协商后,确定每户入户费用为870元,由施工方统一进行入户。该工程自建成运行以来,除管道维修、停电等特殊情况停水外,其余时间都在正常运行,不存在供水不正常的问题。该工程自建成通水2年以来,因所用水表为电子智能水表,部分农户水表因农户自己管理不善,水表经水浸泡后损坏,后由县水务局联系水表供货商为每户更换水表一块,每块实收费用为200元。十支新农村上段部分农户由于地势较高,白天因农户用水量较大,造成有时压力不够,导致无水现象的发生。经供水站工作人员排查,在夜间,所有农户供水管道都能足量供水。 为有效解决上段部分农户有时无水的问题,景泰县水务局待明年天气转暖时解决该问题。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景泰县督查考核局 2014年12月4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庆阳宁县长庆桥 镇野王川西头组村民,因我村道路至今没有硬化修建,逢雨雪道路泥泞不堪,给村民生活生产极不便,曾向村镇县各级政府反应该问题,至今没人处理,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处理解决此事,我们全村村民感激不尽,铭记于心!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宁县县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叶王村位于长庆桥镇西北方,辖7个村民小组,1380口人。2011年,县、镇两级通过多方努力修通了长庆桥至叶王村后河组长4.2公里、宽9米的长叶二级公路,并于2012年修通了叶王至西塬通村油路,叶王村主干道全部完成柏油硬化。网民反映的道路为西头组通组路,由于没有项目支持未硬化。为了解决该组群众出行难问题,镇、村两级正在动员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网民留言】
我是庆阳市陇东学院的学生,我们学校的一卡通和电信移动公司签订合同,学生的饭卡必须通过手机卡业务办理才能拿到卡,而且每学年开学电信公司都会向学生办大批手机卡,在学校搞一些手机卡办理的协议,有些简直就是欺骗学生的消费。给我们卡务办理增添了许多困难,希望卡能由学校统一发放管理,取消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