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教育局30条措施规范办学行为

20.11.2014  14:0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全市教育工作依法治理能力,11月17日,张掖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提出十四项30条措施,全面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

十四项措施是:一是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和计划。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全面开展师生读书活动。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对校历和学生作息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严格控制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对各学段学生家庭作业做出具体规定。四是严格安全管理。五是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六是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七是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八是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材料。按照“六严禁”要求强化监管。九是严禁下达升学指标和炒作考试成绩。十是严格规范各学段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遵循“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随机派位分班,不设重点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五严禁”规范招生秩序;职业学校招生坚持“六个严禁”。十一是严格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十二是严格教师管理。按照“十严禁”规范教师行为。十三是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十四是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行为责任。 

供稿:张掖市教育局 陈天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