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4条公路有了新收费标准

18.12.2015  13:44

  原标题:我省4条公路有了新收费标准

   中国甘肃网12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星明)12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因车辆通行费试行期将满,省发改委批复了省内3条公路(隧道)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还有一条公路的试行收费标准。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自2015年12月19日24时起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这4条公路(隧道)的车辆通行费均按核定载重吨(座)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超过1吨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超载超限车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车辆通行费试行计重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106号)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省发改委明确要求公布正式收费标准的3条公路,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包括农用三轮车),车辆通行费应该继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具体优惠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

    3条公路车辆通行费有了正式收费标准

  ◆省道209线陇西文峰至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全程设置木林收费站。

  收费标准:7座(含)以下客车,通过收费站收取8元;8座(含)以上客车和各类货运车辆,通过收费站每吨收取6元;摩托车通过收费站每车收取2元;拖拉机通过收费站每吨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的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收费期限:陇西文峰镇至漳县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收费期暂定8年,即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3〕1210号文2015年12月18日起废止。

  ◆平天高速公路庄浪(韩店)至张家川至天水(社棠)连接线二级收费公路:全程设置张家川收费站和红堡收费站。

  收费标准:7座(含)以下客车每车每站收取8元;8座(含)以上客车和各类货车每吨每站收取6元;摩托车每车每站收取2元;拖拉机每吨每站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庄天收费公路的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收费期限:庄天收费公路收费期暂定8年,即自2016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3〕1211号文2016年1月2日起废止。

  ◆省道311线内官营至临洮二级收费公路:全程设置内官营收费站和临洮收费站。

  收费标准:7座(含)以下客车每车每站收取6元;8座(含)以上客车和各类货车每吨每站收取5元;摩托车每车每站收取2元;拖拉机每吨每站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内临收费公路的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2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收费期限:内临收费公路收费期暂定8年,即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3〕1604号文2015年12月30日起废止。

  武威金色大道公路车辆通行试收费

  ◆武威市金色大道公路:全程设3个收费站,即王家庄收费站、河东收费站和八步沙收费站。

  收费标准:7座(含)以下客车,每通过一站收取7元;8座(含)以上客车和各类货运车辆,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4元;

  摩托车每通过一站每车收取2元;拖拉机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金色大道收费公路的车辆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客货车辆每吨每月10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30元。

  收费时限:试行期限2年,2017年12月1日到期。到期前2个月按规定程序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将满20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祁家大山隧道收费公路自2015年12月19日24时起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未使用完的车辆通行费票据,按有关规定办理缴销手续。祁家大山隧道停止收费后撤消收费设施,纳入正常公路养护管理,并确保公路畅通。自2015年12月19日24时起,有关祁家大山隧道的收费文件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