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关人员已被严肃处理

31.07.2014  06:19

    据新华社电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日前播发报道,关注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事件。教育部30日发布通报,对涉案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失职、渎职考试工作人员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已查实的被替考考生已给予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杞县、通许县发生的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教育部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赴河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该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员在武汉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枪手”,在杞县、通许县联系被替考考生家长并收取费用,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中介人员王某某、张某某已被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大同中学校长,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通许县第一高中校长给予撤职处分。对杞县高招办主任和通许县高招办主任、通许县城关镇下洼学校校长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