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萝卜招聘”要挖出萝卜带出泥
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乱象,早已为人们所诟病。眼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除对各地的个案予以严肃查处外,在全国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动。预计2015年底前,整治活动将集中力量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11月4日《人民日报》)
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所谓“萝卜招聘”,就是为“萝卜”量身定做一个坑,让其他的“萝卜”无路可走。
近年来,“萝卜招聘”、“世袭招聘”、“绕道进人”、“未考先知”等等事业单位招聘乱象层出不穷,早已不是新闻。如今年7月,湖北宜昌市工商局发布的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显示,有两个岗位“其他条件”注明: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在2010年海南三亚市人社局所属两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原局长温孝廉之女温某,在考前获知试题答案并取得99分。
为何许多地方各种版本的换汤不换药的量身定制、内定人选违规招聘现象屡屡上演?
一是官场的特权思想严重。“萝卜招聘”、“未考先知”等本质是“权力世袭”。说明在一些地方官员的特权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所以才能有了“一些领导在单位干了几十年,让子女进来是人之常情”的谬论。那为什么众多普通职工的子女不能享受这一优待?二是惩治手段过于“疲软”。“萝卜招聘”现象频曝,但被曝光后,往往是对违规招进的人一“退”了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操作者如何处理鲜有报道。违法违规的低代价,助长了个别官员以身试法的胆子。三是监管制度落实不严。按规定,招考的资格、条件、程序应由人事部门进行确定和审核,但现实是,很多招聘条件完全由招聘单位确定,而人事主管部门却故意“放水”。
以近亲繁殖为特征的“萝卜招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自己谋利的方便之门,是典型的权力滥用现象。直接破坏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人事改革和选拔制度,挑战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这种思想和现象的长期存在,势必让社会陷入不平等和阶层对立的局面,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带来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失衡。
为避免此类现象的不断上演,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管,提高招聘的透明度,压缩“自由操作”空间,扎紧制度的“篱笆”。同时,必须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绝不心慈手软。不仅要拔出“萝卜”,清退违规进入者,更要“带出泥”,挖出始作俑者,给予严厉处罚,才能取得根治的效果。
文/朱海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