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两村镇四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3.03.2015  17:53

   中国甘肃网3月3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记者 李楠)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宁县焦村镇张斜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镇原县供电公司、合水县运输公司、西峰区育才路社区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狠抓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是反映一个城市(区)、村镇、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