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15.03.2017  19:39

    兰州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职位与对象

  考录计划15名,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分为二类:

  1.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12名(职位代码:20170101)。考录对象为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3名(七里河区1名,职位代码:20170102;西固区1名,职位代码:20170103;榆中县1名,职位代码:20170104)。考录对象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7.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集体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2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27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考察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甘肃省2017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后报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兰州新区、高新区大学生村官申报人员材料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会同相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贫困县可降低到2:1)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分二类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区县为单位,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贫困县可降低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分二类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区县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招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应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分二类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考录办负责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母亲河网站(www.mqh.gov.cn)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办审定并经授权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所有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区县及以上机关流动。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市上和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考录组织方式

  为保证考录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考录机构,具体负责此次考录工作。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425466

  市考录办电话:8425448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