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追授李钢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03.2017  21:32

为了弘扬李钢同志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凝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中共兰州市委决定,追授李钢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李钢生前系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反盗车大队一级警员(二级警督警衔)。2016年11月30日,他在执行缉捕系列盗车团伙任务中,奋力阻截驾车冲卡嫌犯,致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殉职,年仅48岁。李钢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他政治坚定、忠诚于党,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他不怕牺牲,临危不惧,面对嫌疑人的疯狂冲卡,他没有胆怯、没有退缩,为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英勇牺牲,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信仰。

中共兰州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李钢同志学习,学习他政治坚定,忠诚于党,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学习他爱岗奉献,担当作为,永创一流的敬业态度;学习他不怕牺牲,冲锋在前,临危不惧的献身精神;学习他公道正派,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治转提”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李钢同志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对照标杆、学习标杆、看齐标杆”的意识,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