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沛珂:提升停车场管理水平

23.12.2015  19:43

  原标题:提升停车场管理水平

  近日,兰州市物价局对今年以来查处的八起停车场乱收费案件予以了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以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兰州市物价局也再次重申各类停车场(住宅区除外)对停放时间不足10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住宅区停车场对进入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各类停车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详见12月18日《兰州日报》10版)

  十多年前,随着中央“鼓励轿车进入家庭”的提出,私家车发展速度让人始料未及。办事、吃饭、购物、逛街,汽车方便了百姓的衣食住行。然而,司机们在行车过程中也遇到了接踵而至的停车问题——车往哪停、该怎么停,停了要不要付钱、该付多少钱?于是就出现了停车难与乱收费并存的现象,这已成为城市车辆与道路管理的治理难题。停车难正在成为城市中的顽疾,而解决这一问题,显然不能只放在提供停车位这一简单的层面,而是应该统筹协调,共同解决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难题。

  停车场建设暂且不提,单单就停车场的管理而言,现存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哪些地段可以停车收费;二是停车如何收费,如何断绝收费乱象。就目前而言,我市已出台了多项规定,对停车场的划定有明确标准,主要目的就是要还路于民。而对于广大车主而言,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如何整治停车收费乱象。因为停车收费乱象不仅侵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及城市秩序。因此,作为城市管理者,就是要制定一些有效措施,既要多增加停车位方便市民停靠,又要查处违法乱停车,还要整治乱收费,真正为老百姓服务。

  说实话,各类停车场(住宅区除外)对停放时间不足10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住宅区停车场对进入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也许很多人会说这点时间并不长,但对于司机师傅们来说这不仅是项暖人的政策,而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快停快走,最大化地统筹、运用好停车资源,就此说来,既以人为本,又讲究效率,这也是经济学和社会学所说的效率和公平两者兼得。更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举措既兼顾了城市管理的成本,也可以让车主感受到温暖,感受到人性化的服务,从而让双方都得到更大的实惠。

  总之,城市停车收费考验着治理能力,检验着管理水平。通报只是手段,利民才是根本目的。希望今后我们的管理部门能早日改进,按照规矩办事,并以此为鉴,提高监管、服务质量,别再让停车收费成为兰州市民吐槽、抱怨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