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之下,焉有“情感错位”可谈

23.07.2014  09:58

  近期在中国各级纪委通报中高频率出现“通奸”一词。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2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谈及该问题时指出,错位的情感往往成为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催化剂(7月21日中国新闻网)。

  “情感问题”是一个很“柔性”、也很“人性”的问题,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是有情感的,相对来说,人的情感丰富,爱人爱物爱花草树木,动物的情感简单,只是同类相吸。对于有思维、甄别、分辨能力的人来说,情感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好人坏人,爱家庭、爱父母、爱妻子儿女都无错可指责,嗜血成性的虎狼尚有”毒不食子”的本能情感,何况人类?如此才是真正的人的情感。但是,对于权力谈情感,无疑是去超市购物――各取所需。所以将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归罪于情感错位,完全是无厘头的满嘴荒唐言,权利之下,焉有“情感错位”可谈?

  情感是一个具有类属区别的词,诸如亲情、友情、爱情等,然而,从人性的本能出发,无论那一种情,似乎都与违法乱纪、作奸犯科并没有多大内在的联系。如果要说有联系,那就是附着了“目的和功利”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又有几分当真呢?比如“友情”,农民出身的一省大员冀文林,疏离了亲情却看重了“友情”,结果是相互利用,比如说爱情,赵红霞和雷政富“赤膊上阵”是“真爱”吗?最终的真相是权利揽财,“情”在何处?

  近期,中纪委通报的作奸犯科官员中,“通奸”一词的高频率出现,并非指官员的“情感问题”,特别强调的是官员的道德、官德和纪律问题,与情感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这一点从中纪委《从一个热词看党纪严于国法》的文章中可以看到,“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所以,不应把权利的淫靡理解为“情感”问题,因为,对于这些领导干部来说,也明白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对象需要的是什么,需要的是用肉体交易权利的期货,看中的这些权利的放纵与淫荡,而不是所谓你侬我侬的感情。

  因此,和权力谈情感,无疑是赞狼狈交朋友,任其勾搭成奸,各取所需,相互利用,误国害民,还美其名曰“情感错位”,真是贻笑大方。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权贵的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变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自认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笙歌艳舞,醉生梦死,为所欲为,忘记了党旗面前的“庄严宣誓”,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将个人意志凌驾在党和人民之上,横征暴敛。一方面,权利监管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一方面与西方腐化堕落、奢靡低俗的享乐主义思潮的侵蚀不无关系。

  所以,对于作奸犯科的贪官污吏,不应从“情感问题”去解读其犯罪心理,也不应将“情感问题”归类于犯罪根源。否则,不仅是对“情感”一词的亵渎,更是对“情感”一次的侮辱,对于这些骄奢淫逸、私欲膨胀、道德糜烂的领导干部谈“情感”,不配!应从权利监管的疏漏、社会价值观,党员干部的人生观面寻找问题,才是正道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