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碎尸又盗窃故意杀人犯昨伏法

16.10.2014  02:29

    兰州晚报讯(记者雒焕素)10月15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犯、盗窃犯朱某某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盗窃犯朱某某,57岁,民勤县人。2012年1月10日,朱某某以谈生意为由,打电话将被害人高某某约至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海子巷其租住的平房内,后因琐事发生争吵,朱某某持房内的一把铁锤击打高某某头部数下,致高某某因脑挫伤、颅内出血死亡。为掩盖罪行,朱某某又用尖刀将高某某的尸体肢解,藏匿于院内的蜂窝煤堆中,将高某某随身携带的现金4000元据为己有后逃离现场。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朱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