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警方破获一故意杀人案 男子包车回家起争执杀人抛尸

29.04.2016  17:40

  中国兰州网4月29日消息 4月26日8时40分,庆城县公安局110接警台接庆城县马岭镇安肴村北庄自然村史某某报警称:4月26日8时许,其在庆城县马岭镇安肴村北庄自然村大崾岘马黄公路边的杏树林发现一具男尸,要求查处。

  接到报警后,庆城县公安局立即指令马岭派出所、刑侦大队马岭责任区刑警队派员赶赴案发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工作。并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局长胡小平任组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夏维东任副组长,刑侦大队、马岭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4.26”专案组,在刑侦大队及所属“三队一室一组”和马岭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兵分四路,及时全面高效展开侦查工作。一是由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牵头,马岭派出所配合,认真细致开展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二是以刑侦大队马岭责任区刑警队为主力,马岭、卅铺派出所参与,围绕死者身份、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生前活动、交往人员、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走访调查,从中发现线索;三是在刑侦大队城关、驿马责任区刑警队及机动组抽调专门人员,分为四个工作小组,以庆城及马岭为中心,从西峰、合水、华池、环县四个方向,采取图侦和调查摸排相结合的办法,对死者生前驾驶车辆轨迹进行多方位、全时段分析研判,“以车找人”;四是确定专人积极联系市局技侦部门配合,从电讯信息研判入手,发现可疑情况。

  经过大量的工作,很快查明死者为庆城县三十铺镇阜城村边湾自然村李某某(男),综合有关情况,该案初步确定为他杀案件。经过专案组七个多小时的艰苦侦查,最终在当天下午五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在庆城东环路成功抓获。

  经连夜审讯,史某某即交代了自己实施犯罪的全部过程。2016年4月25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在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底,以200元包乘受害人李某某驾驶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回家。李某某开车拉史某某到华池县上里塬乡余家畔村境内时,将车停在路边要求史某某先交付车费100元,等将史某某拉到家后再付欠下车费100元。但史某某称其身上没有钱,等拉到地方后想办法支付车费。李某某不同意,要求史某某下车。随后两人发生争执,史恼怒之中趁李某某不备用自己的上衣袖子勒住李某某的脖子直至将其勒死,然后驾驶该车拉上李某某尸体,驶往庆城。当途经庆城县马岭镇安肴村大崾岘时,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停车,将李某某的尸体抛弃在路边的树林里,并将李某某车上所放的衣服、猪油罐及车牌照等物也扔进树林后,拿走受害人李某某的手机和钱包内的500元现金,驾驶李某某的桑塔纳轿车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已被庆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受害人李某某的桑塔纳轿车和手机等物品也已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麻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