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张建荣同志在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研讨班结束时的讲话的通知

21.11.2014  12:23

厅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10月10日——11日,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研讨班在兰州举行。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建荣在研讨班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同志们:

为期两天的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研讨班今天就要结束了。在这次学习研讨班上,我们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三运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建太同志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题报告,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周见明同志作了《落实“两个责任” 忠诚党的事业》的辅导讲座;省直机关纪工委、工委组织部分别就案件检查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大家就机关党组织如何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深入地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刚才,省纪委、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有色地勘局和省供销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又作了交流发言。总的看,这次学习研讨班取得了积极成果,达到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的目的。

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收获:一是增强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三运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家对新形势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认清了机关党组织在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了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二是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大部署有了全面了解。通过听取省纪委副书记王建太等4位同志作的专题辅导以及研讨交流,大家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两个责任”的重大决策、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作出的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都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也进一步熟悉和了解了省直机关党组织“445”主体责任体系,为下一步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三是明确了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任务、途径和方法。通过学习交流,大家对机关党委如何履行主体责任、机关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有了新的认识。有的同志讲,过去我们对落实“两个责任”究竟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不大清楚,这次通过学习,认识更加清楚了,任务更加明确了,信心更加坚定了。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机关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

学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我们这次学习研讨班上的首要内容。这次学习,只是初步的,下一步我们还要结合机关党建实际,深入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到机关党的建设之中。

一要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讲到,“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 ‘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并严肃地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我们学习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受教育和鼓舞,真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感觉。总书记指出的从严治党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在我们省直机关同样存在。比如,有的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总是感到底气不足、方法不多,不能理直气壮抓党建;有的不敢较真,睁一眼闭一眼,认为机关党委不管人不管钱,解决问题没有抓手;有的认为机关党建工作抓一抓就行了,不要太当真,怕抓多了影响业务工作、人家不欢迎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正视、要反思、要改进。首先,要明确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章赋予机关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始终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其次,要明确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我们不能左顾右盼、等待观望,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突破。第三,要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和思想障碍,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尤其要增强信心和底气,确立理直气壮抓党建的思想,坚决破除“二流部门”“冷板凳”“不好干”等颓废情绪,进一步提振起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精气神”。

二要坚持把思想建党牢牢抓在手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思想建党的重要性作了深刻论述,指出“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反思近几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我们抓思想建党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各类教育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不好。有的对思想建设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抓的不紧;有的满足于念念文件、读读报纸、搞搞活动,甚至以娱乐活动代替思想建党,没有抓住党建之魂;有的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不分析、不研究,也不向党组定期报告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机关党组织起不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由于疏于思想建党,致使一些机关党员干部对政治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政治;一些党员干部对共产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够坚定,对西方价值观、西方文化比较感兴趣;有的党员干部追求物质和享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移,有几个部门发生了厅级干部、处级干部走上了犯罪道路的严重问题。我们要正确认识和估价省直机关思想建设的形势,看到我们工作中的差距,决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各部门机关党委都要牢固确立抓机关党建首先要抓思想建设的观念,始终把思想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根本,牢牢抓在手上;我们检查、考核、评价一个部门的党建工作,首先要看思想建党的成效。当前,抓思想建党,一个是要重视理论武装,强化理论灌输。现在机关一些干部不懂马克思主义的ABC,理论上不清醒必然会导致政治上不坚定。机关党组织必须把理论灌输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的抓下去。机关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政治上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个是要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使每一个党员干部经常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三要严格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指明了方向。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省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平淡化现象普遍存在。从去年我们抽样调查的情况看,有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组织形同虚设,党的工作处在停顿状态;有的部门机关党委和支部一年很少召开党委会和支委会,党委会和支委会的作用发挥不好;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落实,不少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有的党员参加工作十多年了,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意义的组织生活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首先,要抓好制度的落实。省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严格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中的8项基本制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这8项必须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今年我们对各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主要是检查这些制度的落实情况。其次,要重点抓好支部每季度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是所有8项制度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制度,可以说是党组织管党员、管思想的制度。我们规定机关党支部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对每季度召开的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做出具体计划,确定主题,安排专门时间,确保全体党员包括地厅级领导干部参加。最近,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正在陆续参加省直各部门100个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第三,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一种常态,下功夫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各种问题,使党内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四要深入持久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直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作风建设具有复杂性、顽固性和反复性,有些问题还有反弹回潮的可能性,我们对作风建设的成绩不能估价太高。有的干部认为现在太严了,希望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能松一松;有的等待观望,看中央和省委下一步出什么招,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有的感到现在“为官不易”,出现了“为官不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现象,办事拖拉,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不到位,市、县对省直机关的意见还不少。抓作风建设,是机关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有可抓可不抓的思想,也不能有没有抓手不好抓的思想,要运用教育引导、检查督促、考核评价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抓作风建设上的职能作用。要注意选树好的典型,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兢兢业业、敢于担当的干部。省直机关工委在年底前要选树几个践行“三严三实”和焦裕禄精神的好干部,采取举办报告会的方式进行宣传。抓作风建设,一个是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落实,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始终形成一种高压态势,确保党员干部不碰“高压线”、不触“高压电”;一个是要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认真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工作效率不高、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使省直机关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全省发展大局服务。

五要严明党的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从省直机关的情况看,党的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散、失之于宽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公众场合什么话都敢说、什么话都敢讲,什么事情都要评头论足;有的纪律松散,执行力不强,我行我素,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禁止的问题禁止不了。去年以来,我们查处了十几起党员违纪问题,有的党员干部经商十多年了,党组织不闻不问,更没有用纪律去约束,有的问题实际上心知肚明,就是不愿意去管。今后,对党员违纪的行为,机关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执纪、敢于问责,敢于拿起执纪的武器,绝不能放弃职责、见怪不怪、视而不见,也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老好人。这次研讨班大家学习了案件检查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希望大家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党纪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明确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党员的党纪处分都要由机关党委负责办理,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各部门机关党委作为一级党的组织,必须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凡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请示汇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在乎、没回应的疲沓现象。机关党委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是工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机关党委都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提出贯彻落实的办法。今年初以来,我们开通了省直机关手机党课,这是创新党内教育的好形式,已覆盖2万多名党员,但有些单位党组织上报电话号码不认真、不准确,很多党员反映收不到手机党课信息。对此,各单位机关党委要重新审核上报。

第二,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8月14日,工委召开了省直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9月中旬,我们又专门召开了机关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听取了15个省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总体上看,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态度是认真的,行动是积极的,采取不同方式制定具体措施,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部门党组的事情,落实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事情,与机关党委关系不大。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机关党委对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的推进会精神没有认真传达学习,也没有向党组(党委)汇报,更没有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措施办法,存在等待观望、消极应付现象。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还停留在机关党委这个层面,机关党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承担什么责任还没有研究细化,机关处室处长的“一岗双责”还不明确。四是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一些难题研究不够,还没有破题,没有找到应对措施。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第一,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是机关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两个责任”是党建工作的应有之意,也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首先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的建设大局所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当前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和大局所在,机关党的工作理所当然要体现这个要求。当前,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两个责任”的落实,这是机关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强调讲政治、同中央保持一致,落实好“两个责任”就是机关党组织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机关党组织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最大考量,如果我们在落实“两个责任”上等待观望、无所作为,保持一致从何谈起?其次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机关党组织职责所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特别强调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王岐山同志在中央国家机关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时,对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党委不抓谁抓?各级党组织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我们就能从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中走出来。”对此,我们要全面落实机关党组织的9项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再次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所迫。省直机关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领域。机关既管钱管物、又管人管事,特别是一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掌握着大量的项目、资金,也有很大的审批权限,在廉政方面很容易出问题。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土矿产资源行业存在腐败,重大项目违规操作,扶贫资金违规违法使用,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大都与省直机关有关。近期省纪委对省交通厅、省国土厅、省工信委一些厅、处级干部立案调查,既有单位党组(党委)的责任,也与本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作开展不到位、党的政治生活软弱无力、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职能缺失相关。我们要认真总结吸取这方面的深刻教训。

第二,“445”主体责任体系要再靠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中央的战略部署,实施“3783”责任体系是省委的重大部署。省直机关工委制定了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445”责任体系,这是贯彻省委“3783”责任体系的具体化。机关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关键是推动“445”责任体系落到实处。一是要理解熟悉机关党组织“445”主体责任体系。“445”责任体系是省直机关工委在认真调研、深度思考、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积极借鉴中央国家机关做法后制定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4项责任”,就是协助推进责任、教育预防责任、管理监督责任、督促检查责任;“4项重点任务”,就是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5项制度措施”,就是建立协助工作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这个责任体系与各部门党组(党委)的部署是完全一致的,不能认为主体责任在一个部门党组和机关党委都抓,不好操作,更不能认为是重复的、矛盾的。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结合自身职能抓好学习,加深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细化落实“445”责任体系的计划书和路线图。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方案和路线图,做到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从机关党委到党支部都要层层制定推进计划和具体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三是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最有发言权,最直接也最有效,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要把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落实到支部书记身上,让处长知道自己既是一个处的行政负责人,又是党支部书记,党员出问题,支部书记要承担责任。对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而发生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怎么追究其责任,我们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没有追究,责任就无法落实。要对全体党员进行“两个责任”的教育,明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近期各部门要安排党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学习讨论和对照检查。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两个责任”一定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要督促整改、批评通报。各部门机关党委每年要向省直机关工委书面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推动“445”`责任体系落到实处。

第三,推进措施要更有效。省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样板和经验可借鉴,只有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才能形成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当前,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工委部署与党组(党委)部署的关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都制定了实施办法,我们要明确工委的部署和党组(党委)的部署不是两个道上的车,都是对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具体化,都是为了推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省直机关工委制定的《省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根据机关党组织的职能提出了“四项责任”和“四项任务”,应该说这是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补充,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个性主要体现在对所有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提出了要求,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更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预防性的特点,工委的部署同部门党组的部署本质上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的。机关党委要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把两者的部署安排有机结合起来,立足机关党组织的职能,担负起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积极协助党组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工作。二是要处理好机关党委抓和纪检组抓的关系。目前,在有派驻纪检组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有的是纪检组牵头来承担,有的是由机关党委牵头来承担。有的同志认为党组把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交给纪检组协调来抓,机关党委就感到无事可做,机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就感到不好办。这是一个现实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研究探索。机关党委即使不承担牵头抓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日常工作,也并不意味着机关党委就无事可做,必须明确不论由谁牵头抓,都不能代替党章和《条例》赋予机关党委的职能,不能代替机关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四项责任和四项重点任务。由纪检组协调来抓主体责任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更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主动加强与纪检组的配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找准结合点,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互相扯皮的现象。三是要处理好落实已有的部署要求同探索创新的关系。“445”的责任体系,是对机关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但在实践中还会遇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因此,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既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又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总结经验,从内容和方法上加强研究,力求拿出更加有效的办法,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同志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机关党务工作者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切实运用好这次学习研讨班的成果,认清使命,明确责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地抓好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为推进从严治党、加强省直机关的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努力向省委交出一份合格的政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