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阶段成效

04.03.2016  17:14

      自2015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陇南市县两级院通过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认真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案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015年3月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件30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4件1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6件16,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2件22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11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5件15人,案件移送数和监督立案数均位于全省前列,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提高认识,尽职履责。两级院侦监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共同形成打击犯罪合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环境资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准确定性,规范司法。加强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尤其是对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的学习,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相关案件,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做好鉴定检验工作。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侦监部门依法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从重从快批捕,做到既严格把关,又防止人为拔高证据标准,既依法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又防止人为扩大非法证据范围,切实把好关口。
        三是加强指导,强化配合。市院加强对县区院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持续跟踪办案进展,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相关县院对于省院挂牌督办的案件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监督移送力度,力争件件有结果。有的院还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培训指导,提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案件证据收集、固定能力。并适时召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2015年3月,市院及时制定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邀请市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了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视频会议,对专项监督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后半年,市院再次邀请市公安局、食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十个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探讨解决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难点和问题。各县区院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公安、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密切协作配合。宕昌县院应邀为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百多名干部职工做“预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洁尽职队伍”专题讲座;徽县院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十三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由检察长作了再动员、在部署。其他县区院也通过积极走访等形式,查阅案件、工作座谈、主动出击查找案件线索并就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等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
      五是创新机制,确保实效。各县区院积极建立对口工作联系制度,确定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联系部门并确定联络员专门负责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检察机关侦监部门的联系;同时,有的县院实行任务分解,量化到人,明确每个干警负责走访的行政机关和检查抽查任务,全市两级院强化移送案件备案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对行政机关移送的环境污染类、国土资源类、食药品类案件的相关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备案,以提高监督立案的成案率。部分院聚焦本地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了区域内常见多发犯罪。根据3-12月统计数据,文县、宕昌、康县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上取得较好成绩;西和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上下了较大功夫;徽县着力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建立行政执法犯罪线索追踪制度,确保监督工作实效。宕昌院对行政执法犯罪线索,发现后及时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线索,并适时追踪,及时掌握行政执法移送线索所处阶段及处理情况,确保行政执法违法线索及时处理,确保专项活动监督实效。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主动提前介入,加强跟踪监督,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并密切关注案件移送、立案、批捕后的处理情况,及时发现、纠正久拖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西和县院在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通报违法线索后,迅速向分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组织公安、行政执法单位赶赴现场,引导提取、固定有罪证据,监督立案了3起销售假药案,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