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骗财骗色环县一王姓男子被判刑

03.09.2015  03:44

    兰州晚报讯(特约记者张明祥)招摇撞骗也能上瘾?环县一王姓男子分别于2007年、2011年因招摇撞骗被司法机关判刑处罚,没想到其不思悔改,在2014年又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普通百姓对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敬畏心理,与被害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多次骗取他人较大数额的财物。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王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农历三月的一天,王某在环县广场与环县木钵镇妇女胡某某相识,王某自称王彪,在某检察院工作,取得胡某某信任后与其发生性关系。至同年农历五月,王某先后以其在环县法院有熟人可以帮助胡某某离婚胜诉、财政局有熟人可以帮助办理低保、土地局有熟人可以帮助办理庄基证等为由,多次骗取胡某某现金14400元。

    2014年农历六月的一天,王某以其表弟在省上工作,可以帮助胡某某的表妹蔡某某被某警校招生录取为由,先后骗取蔡某某现金111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的两起案件,王某共骗取他人现金2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