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检察机关“四个保障”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09.12.2019  18:03

      近日,张掖市检察机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为民便民司法上出实招,求实效,主动做到“办公室保障、设施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四个保障,两级院在12309检务大厅,全部设立了律师值班室,确保全面推行律师值班制度。
      该院要求全市两级院全部按照高检院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律师值班制度的紧急通知》要求,在12309检务大厅设立律师值班室,为值班律师提供办公场所。两级院在律师值班室全部配备了扫描仪、电脑、光盘刻录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按照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的规定,与地方司法部门沟通联系,明确了派驻值班律师在工作要求、值班时间、履职内容、执业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按照值班律师工作需求,两级院规定了以每周三(四)为固定日并辅以日常预约的灵活坐班模式,规定了工作日志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确定检察机关值班律师排班表,检察机关对律师值班情况进行签到登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协商保障律师值班经费,按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