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司法改革后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司法办案、服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甘肃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水平,近日,省院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8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规定,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内涵,重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两个坚持,一个联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核心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的智库和参谋作用,主动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找准难点,解决争议点,提高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级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有侧重地开展工作。按照《“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完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机制,全员参与,进一步完善检察调研工作“大格局”,形成“上下左右”共同开展研究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内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是源于办案、超然于办案,又服务于办案的综合性检察工作。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围绕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职能定位,依照《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及案件办理实际,从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工作、指导性案例选送工作、业务规范文件审查把关工作、检察建议合法性审查工作、检察改革文件审查把关与研究论证工作、法案研究工作、检校共建工作等方面不断提升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探索建立检察官业务研修机制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与时俱进,服务检察工作大局。
三是落实了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意见》规定了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落实规定、队伍建设等方面保障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健康发展。《意见》指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牢固树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是综合性检察业务工作的思想,强化党组对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领导;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规定,重视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在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做到“硬件”、“软件”两手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等方面保障法律政策研究工作顺利展开,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意见》还规定了对严重影响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