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出台未成年人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05.06.2015  16:30

      近日,嘉峪关市院出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对市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该规定对检察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作出具体、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规定指出,嘉峪关市院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首先要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将进行的同步录音、录像的相关情况。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录音、录像要全程、同步、连续、不间断。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时执行审、录分离原则,讯问与录制工作由不同部门人员承担,以保证录制资料的客观、真实。
      据悉,该项制度的实施开辟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是嘉峪关市院践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完善未成年人办案机制的新举措。必将有力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着更加规范、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