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确保平安祥和节日

28.12.2014  10:14

  原标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

   中国甘肃网12 月28 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白德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

  通知要求,一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确保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温暖过冬、祥和过年。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切实增强群众观念,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老少边穷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人社、民政等部门要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市“三无”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工作。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要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动态跟踪,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强化铁路、公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协同衔接,保障“两节”运力供给,确保群众出行便利、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务,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特色购票服务,避免造成大规模游客滞留;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加强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要丰富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要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加强产运销衔接,精心组织货源,切实做好粮、油、肉、蛋、禽、菜、奶等节日消费增量较大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保障工作,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要强化对生产要素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切实保障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暖、煤、油、气等的正常供应。科学合理调度供水,加大水源、出厂、管网水水质检验监测力度,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工业及居民用水的正常供应;优化电力调度,加强电煤采购,保持合理库存,确保发电供热生产平稳运行;做好天然气的产销衔接调运,确保居民生活、公共设施等重要领域用气需求。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围绕餐饮、电器、服装、汽车、旅游等消费热点,积极组织各类促销活动,制订供应计划,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要加强市场监测监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民生价格监测监管,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强化对粮、油、肉、蛋、禽、菜、奶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及价格信息的动态监测、发布和预期引导,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加强交通运输价格巡查检查,稳定客运货运价格。旅游、商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和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丰富节日文化生活。各级、各部门要以年节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精心安排广播影视节目和舞台艺术剧目,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引导群众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自觉抵制低俗之风,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

  四要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监管。要全力确保生产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党委领导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监督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煤矿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消防、民爆器材、冶金、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整治和排查力度,加强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强化道口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暴风雪、强降温、冰冻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民政、气象、交通、工信、农牧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防灾救灾的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农业生产等的不利影响,落实防、抢、撤、救预案和群测群防各项措施;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敏感节点和重点环节的防范和管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劳动保障、涉法涉诉、环境保护、非法集资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排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严防各类反宣渗透和捣乱破坏活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决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确保指挥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应急指挥职能的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安排好本系统、本单位值班工作;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力量,实行全天候备勤,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问题。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坚持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严禁“节日腐败”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地、各部门在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