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 “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

23.09.2015  17:24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省工商局党组9月18日发出《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入贯彻省纪委专项行动部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省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迅速传达《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参加外出学习、开会等活动的同志,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把精神传达到。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    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照“九个严禁、九个严查”的要求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漏洞和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对所在处室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早检查、早预防,引导党员干部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带头,模范遵守;各处室、各单位要尽快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

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省局监察室将会同相关处室组成检查组,随机对局各处室、各单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情况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问题所在处室和单位,省局党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省局纪检组将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者,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曝光,形成惩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在9月15至10月15日专项行动期间,对存在的问题、发现的线索及时向省局党组报告,并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本周本单位开展行动情况书面报告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