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政社分离”发挥社会活力
近日,据报载,为使社区逐步回归自治职能,让社区干部职工能轻装上阵,进而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兰州城关区铁东街道自2014年7月起在和政东街、铁路新村等社区试水政社分离,尝试剥离社区所承担的部分行政职能,让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来服务群众。该模式在铁东试运行半年后,城关区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羊年春节来临前组织区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区属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对该模式进行了观摩,并明确各街道在学习后适时推行。
应当说,实行“政社分离”是中国基层社会管理的大势所趋,十八大报告中在论及“社会建设”时,有这样一段话:“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是“政社分开”这一概念,第一见于党的最高层次的纲领性文献中。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步于“政企分离”,近20年来,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实现快速发展恐怕也是得益于这个“起步点”。当然,要在社会领域产生与经济增长相互适应、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积极变化,就必须要进行更深层次的社会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也应该对社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以讲求专业性为主的社会组织为经线,以讲求可及性为主的社区为纬线,我们就可以织就一张以社会自治为基础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大网络。与经济体制改革同理,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点就在于“政社分离”。
其中,社区建设是全体城市居民共同利益所在,因此格外重要。社区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居民,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百姓的事几乎都与街道、社区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使社区从最初的一个居民自治组织,逐渐演变成承担多种行政职能的小政府。如计生检查,出租户管理,信访调解,安全生产,治安等等,这些本不该由社区承担的职能,现在都与小小的社区挂起了钩,形成了社区为政府打工,而不是为居民服务现象。
这明显也与社会运行规律背道而驰,前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当年在倡导社区服务时就这样说过:“凡是社会和群众可以做的就尽量放手,做不了的,就由政府按照行政程序来承担”。因此,社会的事务让社会自己去办是最明智的方式。社区去“衙门气”,回归服务本质才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根本。
如今,我们已经向“社区自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也期待“政府包办一切”不再是社会常态,强化社会自身功能,让社会的问题由社会自己解决,使从个体责任到整个社会道德都能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