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10.08.2016  02:09

      近日,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白银市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将《实施意见》和市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路、举措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白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和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意见》结合市情,从充分认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要性,切实提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全面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等三个方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倾听非公经济界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意见》结合检察实践,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立足职能,营造“三大环境”,搭建“三大平台”的主要任务,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搭建检企联络服务平台,搭建法律维权服务平台,搭建协作服务平台,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有效方法及工作机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者、保护者和服务者。
      《意见》结合白银经济发展实际,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取向和规律特点,共同分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因地制宜、因需服务,明确服务重点,增强服务实效,形成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合力。
      《意见》结合服务工作进展,从依靠党政支持,明确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三个方面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效果的具体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确定为“一把手”工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与统战部、工商联共同完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机制。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做到“两个不轻易”、“三个慎重”和“四个并重”,严格区分“七个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意见》的印发,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对全市检察人员依法服务、廉洁服务、高效服务明确了要求,强化了举措,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