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生态红线 服务经济发展 以法治思维推进敦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2.05.2015  12:03

随着新《环保法》实施,敦煌市立足市情及行业特点,扭住依法治国“方向盘”,拧紧法治思维“总发条”,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奋力书写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环保新篇章。

瞄长远,优化经济“环境”。新《环保法》确立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作为环保高地的守卫者,敦煌市严格按照《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发展纲要》,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定位,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强化环保基础投入,依靠实施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源头把关等措施削减总量,推动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同时,把有限环境容量优先支持效益好、排放低的“绿色”项目,助推经济结构、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调思维,改善名城“生态”。新《环保法》通篇贯穿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借助政策驱动,敦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稳步推进。在加快生态城市创建中,敦煌市围绕29项创建指标做文章、抓工作、干项目,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探索建立了一套符合敦煌实际的生态创建机制。从只着眼污染防治到更注重环境质量改善,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到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观念转变,扭转了名城建设的观念意识“生态”。

补短板, 拓展发展“空间”。敦煌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生态环境脆弱、承载空间有限是“短板”。今年以来,不断加大对监管对象的环保主体责任监督,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管。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引导全民参与、监督环保工作,用法治思维研究和开展工作,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宜游、宜居敦煌建设。

强筋骨,铸就事业“基石”。 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权力,也带来更多责任。敦煌市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不掩饰问题、不回避矛盾,敢于揭短亮丑,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面对新法规定的9项问责条款,始终加强干部的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教育,激励大家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踏石留痕的决心和坚忍不拔的毅力,牢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练就为环保事业大厦的牢固“基石”。(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