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竞聘上岗推行签约服务 我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20.03.2016  11:01

  为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日前,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意见明确,建立能够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的奖惩机制,实行绩效考核,超收部分奖励,全员竞聘上岗,推行签约服务,保证基层医疗机构高效有序运行。意见提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将超收部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奖励。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人员工资总额挂钩,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制度,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中心主任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制度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可在本县区、本市州或全省范围内公开竞聘院长(主任)。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意见明确,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医生为服务主体,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管理等服务,按照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根据不同档次的签约服务包,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今后对农村地区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对艰苦地区乡村医生继续加大补助力度。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记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