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水务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到位

15.03.2017  05:32

      本站讯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玉门市水务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杜绝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建立了农民工花名册,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月编制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并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农民工签字查收并保存备查,做到月结月清。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和规范工程款支付。 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劳动用工工资拖欠。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当地人社局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5%向业主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其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人社局及业主单位启动工资保障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水务主管部门承担监督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责任,施工企业承担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直接支付工资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总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负总责,按月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款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设单位及时向施工企业结算工程款,并监督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总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担清偿工资的连带责任。  (玉门市水务局    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