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3月起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实现城乡同价

03.03.2016  11:45

  甘肃新闻网3月3日电 据甘肃省发改委披露,2016年3月起,甘肃决定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实现农业生产用电城乡同价。

  日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从价格政策上加大支农惠农助农力度,以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用电负担,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指出,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实现农业生产用电城乡同价。停止执行省内农业生产用电分类综合电价(不含贫困县农业排灌、高扬程提灌用电),取消农业生产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统一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规定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

  上述调整后电价自2016年3月份抄见电量起执行。

  详情请点击:http://www.gsdrc.gov.cn/content/2016-03-02/34729.html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