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5月起将全面实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制度
甘肃新闻网兰州5月1日电 (史静静 )4月30日,记者从甘肃省工商局获悉,自5月1日起该将全面实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由省工商局组织或委托下级工商机关实施,每年1次;经营行为的抽查由县级工商机关组织实施,每年2次。
据悉,此项工作在全国工商系统尚属首次。为积极探索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制度,甘肃省工商局去年制定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已在兰州、天水、张掖、金昌4个市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试点。
《办法》重点解决了为什么抽查、谁来组织抽查、抽查哪些市场主体、抽查检查的内容有哪些、抽查检查结果如何处置、抽查的考评机制怎样落实等具体问题。该局将注重做好市场巡查制向市场抽查制的过渡衔接工作,过渡期间通过加大重点检查频次来弥补随机抽查带来的监管空白。
这个《办法》明确了层级之间的职责。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由省局组织或委托下级工商机关实施,每年1次;经营行为的抽查由县级工商机关组织实施,每年2次。均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
该办法还确定了实施抽查的方式和比例。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即随机抽查,按不低于市场主体总量3%的比例确定抽查名单。定向抽查即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消费投诉举报等特定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按照10%至100%的比例确定抽查名单。
另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和即时消息的抽查内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抽查内容、不定向和定向抽查的程序等,《办法》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基层干部准确把握和操作。
甘肃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抽查监管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基础是诚信,核心是强化“企业自律”,通过抽查,可以起到抽查个别了解全部、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促进了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