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2月兰州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

27.01.2015  17:52
   一、经济运行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2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47.6亿元,同比增长-0.4%,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548.2亿元,同比增长8.6%。当月完成工业增加值67亿元,同比增长8.7%,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565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重工业完成409.9亿元,增长8.1%,占总量的72.5%,轻工业完成155.1亿元,增长8.0%,占总量的27.5%,央企完成360.6亿元,增长4.5%,省属企业完成78.5亿元,增长16.4%,市属工业完成125.9亿元,增长1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排全省第八位,较同期提升4个位次。

  (二)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1-12月,原油加工量完成916万吨,同比下降12.8%。生产原铝79.8万吨,同比下降9.1%;生产钢材432万吨,同比增长13.6%;生产水泥1104万吨,同比增长11.6%;生产乙烯63万吨,同比下降0.3%;生产铁合金41.6万吨,同比下降3.1%;生产卷烟334.5亿支,同比增长4.6%;生产啤酒40.9万吨,同比降低10.5%;产品销售率为93.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二、分行业运行情况

  1-12月,七大支柱行业中石化行业和医药行业负增长,分别增长-4.51%和-7.2%,其余行业均实现了增长。有色冶金行业和装备行业均增长较快,分别增长了32.6%和16.0%。

  石化行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50.6亿元,累计增速为-4.51%,石化行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26.7%,比重较上月下降1个百分点。

  装备制造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51.9亿元,累计增速为16.0%,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9.2%,占比下降0.2个百分点。   

  有色冶金行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68.5亿元,累计增速为32.6%,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12.1%,占比未产生明显变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39.9亿元,增速为37.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8.6亿元,增速为26.2%。

  能源行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87.3亿元,累计增速为7.88%,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15.5%,占比未产生明显变化。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1.6亿元,增长8.1%。

  建材行业:完成工业增加值30.5亿元,累计增速为10.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5.4%,占比下降0.4个百分点。

  农副产品加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30.5亿元,累计增速为8.1%,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23.1%,占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烟草制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11.4亿元,增长9.0%。

  医药行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3.8亿元,增长-7.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2.4%,占比下降0.1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石化行业减产较大。2014年,兰石化完成原油加工量916万吨,完成产值618亿元,较2013年原油加工量减少134万吨,产值减少90亿元,加上石化下游企业减产,共减少产值约130亿元以上,下拉全市产值增速约6个百分点以上。如剔除兰石化产值数据,全市其余37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速可达到17%以上,增加值增速可达15%以上。

  二是烟草公司未完成年初计划。烟草公司年初计划完成产值139亿元,但2014年产值仅完成134亿元,欠计划5亿元,由于烟草行业增加值率为工业企业平均增加值率的4-5倍,平均相当于减少了约2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对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速目标完成影响较大。

  三是高载能企业停产面较大。2014年,全市44户高载能企业停产半停产26户,停产面高达59%,减少产值约10亿元,下拉全市工业增速约0.5个百分点。

  四是市场价格低迷,企业盈利收窄。12月,钢材平均不含税价2420元/吨,环比下降1.6%,同比下降17.7%、榆钢累计亏损8.3亿元。铝产品不含税11380元/吨,同比下降6.5%,兰铝累计亏损4.6亿元;连铝累计亏损9.4亿元。1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体下降3.3%,全年下降1.9%,其中,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6.4%,采掘工业价格下降13.2%,加工工业价格下降2.5%,食品价格下降0.3%。

  四、2015年重点工作谋划

  (一)确保实现工业稳定增长目标

  一是认真谋划2015年工作。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目标分解后,督促县区抓好落实,协调各行业处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预警监测,及时做好预案和政策储备。“一企一策”,帮助重点企业落实保增长措施,确保实现目标任务。二是紧紧抓牢提升用电量工作。继续争取省上出台的电价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大用户直购电等各项电价扶持政策,将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先进高载能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入驻兰州新区企业全部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三是扎实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全面梳理2014年建成且具备投产条件的项目,逐一排出项目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力争新增工业项目达产达标。四是全力保障煤油气运要素供应。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输遇到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

  (二)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开展上规入库培育工作。全年完成上规入库目标30户以上,新增产值6亿元以上,指导各产业办公室按照全市工业倍增行动计划要求,在本产业内开展销售收入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企业,增强全市工业企业整体实力。二是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认真落实省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一批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煤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兰州高端轨道交通装备造修基地项目落地,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机车、客车、货车、动车、城轨”五位一体的综合制造维修基地和向中亚及俄罗斯等国出口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

  (三)着力抓好工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

  一是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立足全市工业发展实际,加快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进度,谋划一批产业链延伸和补链项目,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逐步弱化我市工业以原材料生产为主,附加值低,产品增加值率不高的局面,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四)切实加大企业支持力度

  一是帮助企业做好现金流准备。2015年,工业发展趋势尚不完全明晰,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要及时帮助企业做好现金流准备工作,一旦市场出现好转,保证企业及时投入生产,不因现金流准备不足延误时机。二是加大政策出台力度。研究总结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大政策研究出台力度,帮助企业拓宽生产经营渠道,保持稳定增长。三是结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促使中小微企业尽快达到规模以上,提升全市工业整体实力。四是巩固扩大减轻企业负担成果。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公布行政审批收费清单,加大对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按照省上困难企业认定标准,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稳定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