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14个城市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25.02.2021  09:21
原标题: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14个城市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月24日向媒体发布了14个城市2021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1月份,全省14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值为35微克/立方米,兰州47微克/立方米,嘉峪关21微克/立方米,金昌21微克/立方米,白银34微克/立方米,天水56微克/立方米,武威38微克/立方米,张掖30微克/立方米,平凉29微克/立方米,酒泉29微克/立方米,庆阳35微克/立方米,定西42微克/立方米,陇南44微克/立方米,临夏40微克/立方米,甘南27微克/立方米。

1月份,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兰州64.5%,嘉峪关80.6%,金昌77.4%,白银74.2%,天水80.6%,武威74.2%,张掖90.3%,平凉87.1%,酒泉71%,庆阳80.6%,定西100%,陇南100%,临夏83.9%,甘南100%。

1月份,全省14个城市(除酒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嘉峪关、张掖、金昌、甘南、庆阳、武威、平凉、临夏、定西、白银、陇南、天水、兰州。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总站气字〔2020〕76号)要求,酒泉市1月沙尘影响天数11天,不参与2021年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综合考虑了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越靠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3.主要污染物项目名称越靠前,该污染物在当月为主要污染物占比高。“/ ”表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