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
21.02.2019 01:53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019年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4%,同比上涨1.3%。
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4%。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略有上涨。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0%、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8%、衣着类上涨0.3%、居住类上涨0.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和医疗保健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3%。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医疗保健类上涨3.1%、食品烟酒类上涨2.3%、居住类上涨1.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2%、衣着类上涨0.5%、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4%,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2%。
食品类价格继续上涨。1月份,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1.6%,其中:鲜菜上涨7.9%、薯类上涨1.3%、干鲜瓜果类上涨1.1%、畜肉类上涨0.9%、豆类上涨0.3%、食用油上涨0.2%、粮食上涨0.1%,鸡蛋下降0.2%、在外餐饮下降0.1%,奶类与上月持平;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0%,其中:干鲜瓜果类上涨7.4%、畜肉类上涨7.0%、奶类上涨2.3%、鲜菜上涨1.8%、食用油上涨1.3%、在外餐饮上涨1.2%、豆类上涨0.6%、粮食上涨0.2%,鸡蛋下降4.7%,薯类与去年持平。
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食品类因季节性因素影响同比有一定程度上涨幅。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1.02.2019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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