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0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通报

14.12.2015  11:05

2015年10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涨幅同上月,同比上涨1.5%,1-10月份累计上涨1.6%。

10月份,全省居民价格总水平环比涨幅同上月。其中:衣着类价格环比上涨0.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2%,食品类价格环比下降0.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环比下降0.2%,烟酒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10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5.6%、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3.2%、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2%、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1.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1.6%。

10月份,食品类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蛋类价格下降8.7%、鲜菜价格上涨0.8%;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比上月涨幅低了0.5个百分点。其中:鲜菜类价格涨幅最大,上涨14.9%,蛋类、干鲜瓜果类价格同比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5.7%、12.1%。

目前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随着气温的不断降低,鲜菜价格涨势较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防止价格总水平出现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