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司法要敢啃“硬骨头”
中国兰州网3月27日消息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用专门篇幅,从十个方面客观总结了人民法院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那么本轮司法改革进展到目前,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有何难点?今年司法改革重点任务又有哪些?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本轮司法改革与以往相比有何特点?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李少平:这一轮司法改革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中央顶层设计的力度前所未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司法改革的宏伟蓝图,把司法改革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目标就是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迄今已经召开了2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30个司法改革文件,这在我国司法改革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是改革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这轮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都是瞄准长期以来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的深层次问题,需要改革的很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比如人财物省级统管、跨行政区划法院、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执行体制等改革。
三是改革释放的红利前所未有。改革成效最终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衡量标准。这轮改革举措着眼于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让老百姓能够打一场公正、透明、方便的诉讼。今年全国“两会”上,周强院长提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赢得了全场代表、委员的掌声,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破除“执行难”问题的坚定决心。
记者:这轮改革有哪些难题需要下功夫攻坚克难?人民法院会采取哪些举措?
李少平: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我认为,这轮改革难点很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改革要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比如,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地方化问题,通过设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等一系列举措,尝试从体制上避免诉讼“主客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第二,改革要注重司法规律和中国国情的有机结合。我们要积极借鉴域外法治建设经验成果,但是绝不能照搬照抄国外司法制度。比如,过去总是担心法官能力素质不行,层层审批,领导把关,但是又造成权责不清、推诿扯皮,存在审判工作的行政化问题。这轮改革提出要遵循司法规律,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试点以来,这项改革的成效明显。像贵州法院采取以案定员方式确定法官员额,实现85%以上的人力资源投入到审判一线,试点法院审判质效主要指标都较改革前有明显进步;上海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87件,同比上升了20.13%。但是,实行司法责任制后,责任划分如何把握,裁判标准如何统一,法官认识差异如何解决,都是需要立足司法规律和我国国情进行大量的理论研究、实践总结和改革评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