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
26.08.2014 17:2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今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本才表示,《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六类案件包括: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实际执行刑期短的等六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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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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