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3.2017  02:14

原标题:(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依法履职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权益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2742件,审结20151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42.3%和42.6%;制定司法解释29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1件。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2303万件,审结、执结1977.2万件,结案标的额4.98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18.3%和23.1%。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同比上升1.5%;判处罪犯122万人,同比下降1%。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审结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加大对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惩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审理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审判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首次适用终身监禁,强化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4.5万件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240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862人。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坚决惩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司法解释,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审理“红色通缉令”人员李华波贪污、闫永明职务侵占等案件,对外逃腐败分子虽远必惩,让其难逃法网。完善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杜绝暗箱操作。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出台审理抢劫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意见,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各级法院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及盗窃等犯罪案件22.6万件。严惩涉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医院创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1.8万件。审结内幕交易、集资诈骗等案件2.3万件,山东青岛法院审结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出台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对偷盗婴幼儿和阻碍解救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335件。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指导意见,审结涉及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13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726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告,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从严惩处。北京法院审结“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管理义务,净化网络空间。

  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34件重大冤错案件,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重大案件审判推进法治进步,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聂树斌案,由山东高院异地复查、公开听证,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审,依法改判聂树斌无罪。落实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意见,对陈满等冤错案件当事人依法赔偿。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我们要坚决引以为戒,强化办案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