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被免职

29.08.2015  21:18

  中国兰州网8月29日消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经过表决,免去奚晓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15年7月12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奚晓明生于1954年6月,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奚晓明曾任最高法院研究室书记员、最高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2004年6月起,奚晓明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了解,奚晓明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国最高审判机关落马的首个省部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