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该规范道德的是网络新闻
作者:汪昌莲
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成立会。会议通过了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市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督促从业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新闻实践中恪守客观、准确、公开、诚信原则的自律机构。(9月17日《京华时报》)
不可否认,新闻机构的天职就是“报道事实真相”,恪守客观、准确、公开、诚信原则,这是新闻从业者的基本常识,也是媒体应坚守的道德底线。在这个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媒体刊登失实报道,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北京组建“新闻道德委员会”,具有破冰意义。道德规范,本来就应该跑在法律制裁的前头。
从现实情况来看,有些媒体,特别是网媒,没有守住客观、准确、公开、诚信的道德底线。表现最突出的当属网络新闻,不仅虚假消息不断,有关色情、暴力的消息,更是占据了一些网站的首页,可以说已经泛滥成灾。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新闻报道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新闻有低门槛和高效率的特点,借助电脑和网络传播可以瞬间传遍天下,凝聚起超高的人气。问题是,网络新闻良莠不齐,一些恶意的新闻炒作,既另类又反常,更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了法律尺度和道德秩序。
比如,只要有网友发帖曝出惊天新闻,就有网媒快速跟进,抢在第一时间将网帖内容进行曝光,以求“独家新闻”的轰动效应。问题是,网友的素质也良莠不齐,既有伸张正义、疾恶如仇的“反腐斗士”,也有心怀叵测、制造事端的“网络大v”。可见,对于网友的“曝料”,我们的网媒要辨明真伪,不可盲目跟进;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不能用从网帖上“拣”来的虚假新闻误导读者;对于突发事件,要深入事发地进行实地调查,细致采访,去伪存真。因为,新闻的真实,是媒体的生命。
因此,最该规范道德的是网络新闻。首先,应给网络新闻设定一个边界,最超码要保证内容的真实和健康,不能突破道德底线。什么新闻不该炒作和曝光,即使没有明文规定,也要有一个起码的道德准则。要通过制度建设,构建网络媒体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道德制约体系,监督网络媒体始终坚持清醒自律的态度。同时,网络媒体工作者,需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应该始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将高尚的道德情操内化为职业精神。
特别是,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政府对于虚假、低俗新闻和网络信息的技术制约与实质监控。政府应该明确新闻“把关人”的角色定位,在政策上做积极的引导,有必要完善相关法规,对那些恶意发布虚假、恶俗信息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提高网络新闻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法成本。(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