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美”更好携手“百姓富” 福建先后开展生态省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清新福建”成金字招牌

06.11.2015  13:29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薇 刘晓星

山海画廊,人间福地”,森林覆盖率65.95%,连续37年位居第一。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清新福建”成为金字招牌。

从生态省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12万平方公里的八闽大地,山清水秀的好生态如何传承保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福建怎样先行示范?

从青山绿水的山区到碧海蓝天的海滨,从仍欠发达的乡村到繁华热闹的特区,扑面而来的,是转型发展后发赶超的勃发干劲,是生态环境红线不可逾越的清醒认知,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奋力探索。

任期有限、责任无期,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福建广大干部永久的责任。十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一任接着一任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环境红线,努力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行走在八闽大地,草木馥郁,青绿满眼,花香扑鼻,空气清新,让人时常忍不住来个深呼吸。

清新福建”成为金字招牌。目前,全省2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二级标准。2014年,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分别位列第七名和第八名;今年上半年,厦门、福州分别位列第五名和第十名。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优良。

2000年,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向全省干部群众发出号召,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构想,作出了具有跨世纪意义的战略抉择。

2002年,福建省环保大会首次明确了生态省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同年8月,福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

2004年底,经原国家环保总局论证批准,《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出台,提出要在20年内,总投资至少达700亿元,完成以生态农业、生态效益型工业、生态旅游和绿色消费为基础的生态效益型经济等六大体系建设。

绘出蓝图,一任接着一任干——

2006年4月,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2010年1月,《福建生态功能区划》正式实施。

2010年6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建设生态省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2011年9月,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到2015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省建设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13年1月,《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出台。《规划》首次将全省国土明确规划为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4类开发区域,其中占全省2/5的县(市)和197处区域被列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规划为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面积超过3.6万平方公里,接近全省陆域面积的1/3。

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无疑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高目标,增添了新动力。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福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是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褒奖和肯定,标志着福建的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升级、全速推进

从实施生态省战略到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清新福建之路,一步一个脚印。长汀治理水土流失,是一个生动缩影。

1999年11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的习近平来长汀县调研水土保持工作,看到这里水土流失情况仍较严重,提出用10-15年时间,完成水土整治,造福百姓。

长汀大规模治山治水的大幕,就此拉开。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水土流失治理区植被覆盖率由15%~35%提高到65%~91%。2011年以来,全省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1万亩,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900万亩的目标任务。

除了长汀经验,福建生态省建设还有很多创新之举:全国率先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全国率先推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省份、全国较早探索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

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福建省通过强化省直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联动,着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探索建立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做法。

福建省委、省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3个方面22项指标,对生态省建设进程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价考核。

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各级政府设立相应机构,形成上下衔接、分工负责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管理体系。将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领导干部环保“一岗双责”制度,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所推动出台的相关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纳入审计,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严把创建质量,科学统筹环境质量、区域容量、减排总量三者关系,坚持守住总量排放强度、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基础设施三条底线,促进各地政府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解决本地区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省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清新福建”成为叫得越来越响的金字招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蓝图,正在绿色的八闽大地上变成现实

回望来路,一次次实践、一次次探索、一次次创新、一步步升华,福建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更加深刻、思路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到位。

规划先行。福建科学划定全省生态功能红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和保护国土空间,形成绿色布局。

在一条条生态红线的限制下,山区、林地、水源地靠山不吃山、靠水不吃水,拒绝污染项目和产业。

政绩考核指挥棒越来越绿。在福州市五区八县中,福州“后花园”永泰县的考核排名曾长期居于末尾。从2010年开始,福州将区县分为不同考核类型,不搞一刀切。永泰县利用优良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在全市的排名从末尾冲到中游。

从以往的GDP竞赛,转向生态保护竞赛、节能减排竞赛、改善民生竞赛。自2014年开始,福建省取消对永春、永泰、武夷山等34个生态保护县(市)的GDP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为继续推动福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生态补偿额度越来越高。福建是全国最早试水生态补偿的省份之一。2015年1月,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在原来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每年3.05亿元资金补偿力度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力度,重点流域补偿金从流域范围内市、县政府按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和用水量的一定标准筹集。同时,福建省级财政也出资9.1亿元用作流域生态补偿金。自今年起,福建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将按照水环境综合评分、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控制三类因素统筹分配至流域范围内的市、县,约70%的资金将分配到流域上游的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的县(市)。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福建省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014年福建省政府以1号文件形式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强化10个方面34条具体措施,深化重点工业源综合治理,全省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今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细化10项主要任务和6条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委作出了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决策部署。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说:“开宝马住别墅,呼吸着雾霾,喝着不纯净的水,不能算富。经济不发展,百姓收入没提高,生态美也很难维持。

割肉”很痛,但福建人深知“舍得”的意味。大红袍、铁观音、安踏鞋……福建产业结构偏轻,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多,钢铁、电解铝、水泥都有缺口,需从外省调入。然而,近几年,福建每年都超计划完成国家关停落后产能的指标,关停量在全国排在前列。

存量调优,增量选优,福建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做大做优增量,实现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长乐纺织化纤、福州光电显示器、泉州鞋业等8个产业集群,2013年产值均超千亿元。2013年,福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14%。同时,生态环境保持优良,节能减排降耗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9%。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福建省生态创建工程已结出累累硕果。厦门市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市,龙岩市等8个市(县、区)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地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5个、生态乡镇519个,省级生态县57个、生态乡镇916个,20多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县标准。涌现出生态与经济和谐共荣的典范长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典范泰宁,绿色瓷都发展的典范德化,自然生态与土楼人文相得益彰的典范南靖,生态治水的典范永春等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生态创建特色市(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