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检察院积极主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07.10.2016  08:35

  景泰县检察院近年结合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贯彻“三个同等”,即对非公有制经济像对国有经济一样给予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主动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把企业呼吁作为第一信号,把企业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主动走访问需,拓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渠道,力促检察服务有的放矢、合法合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企业、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各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自侦、刑检部门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做到“五个不轻易、五个不准”,即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冻结企业账户、查封企业账册、扣押企业财产、使用强制措施;不准开警车进企业办案,不准接受企业的吃请、送礼,不准借服务之机外出参观、考察,不准占用、借用和使用企业经费和设施装备,不准借服务之机谋取个人及亲友利益,坚决防范因办案方式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同时优化联系机制,实现亲商零距离、服务无缝隙,营造检企清廉服务环境。为更好地提升服务能力,高度重视自身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两受益、两促进”,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作者魏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