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景泰县扶贫互助协会:让小资金发挥大效益

29.01.2015  12:58

  原标题:小资金何以发挥大效益:景泰县扶贫互助协会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中国甘肃网1月29日讯  据白银日报报道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景泰县按照“政府指导、协会服务、村民管理、产业带动、自我发展”和“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在完善经验中积极推广,全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2014年,该县安排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现全县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全覆盖。协会共有入会会员12631户,资金总规模达2348.194万元,其中财拨资金1899.6万元,农户缴纳407.168万元,其他资金29.75万元,占用费收入11.676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134.65万元,扶持会员1641户。

  互助资金运行,关键在引导,重点在“互助”。为了确保互助资金工作顺利开展,特别在贫困户入会条件上,根据贫困程度对二女户、独生子女户、残疾户等贫困户,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同意后,免交会员会费,降低贫困户入会条件,真正体现了互助资金“扶贫”的核心宗旨。该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和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讲实施扶贫互助项目的重要意义、资金来源、扶持对象、借还款程序等相关政策,有力地扩大了政策知晓率,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群众大会1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制作工作牌605个,开展培训130场(次)。

  为确保互助协会运行规范,该县在资金管理上坚持“民有、民管、民用、民享、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报表制度、联系人制度,对互助协会的财务核算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账簿设置、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报表、统一会员借款台账”。会员借款按照“户申请—担保人签名—互助协会审批—公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等程序运行。随着互助协会规模和资金总量增加、涉及范围扩大,景泰县从规范审核程序、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力量等环节入手,加大借前、借中、借后和平时的监管力度。所有互助协会成立了协会党支部,推选群众信任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加强对协会的监督监管。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资金运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县小额信贷办专门负责全县扶贫互助资金运行的监管工作,对各协会上报的月报表和季报表,认真进行核对,全部录入互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有效提高了互助资金运行的科学管理水平。

  为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运行,县上制定了《景泰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工作的意见》,扶贫办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景泰县扶贫互助协会账户委托监管协议书》,在运行过程中,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对协会设立、资金管理、运行程序、监督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互助协会制度上的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